部门:开阳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开阳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9-20 14:24 字体:[]

开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开阳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开阳县公安局根据《开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2017年开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贵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和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现将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及时成立了由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超,党委副书记、政委胡俊林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陈燕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副主任邓娟任副主任,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实效。

二、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县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本单位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其中:以网上公开为主)。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开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开阳公安为民网,及时推介开阳公安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和亮点。二是县局每年投入宣传资金,对当前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制定宣传视频,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在县公安局大屏上定期播放警方提示滚动字幕,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三是通过《贵州电视台》、《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开阳在线》等媒体公开信息。四是在坚持利用好现场宣传、制作宣传标语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注重发挥开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这一新兴媒体的作用,紧紧围绕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及时发布资讯、提示等内容,宣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搭建警民互动交流新平台,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依申请公开建立网上申请和现场申请两种渠道,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及时依申请公开。

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县局局在上级领导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在全局范围推行信息公开制度。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

县公安局在窗口单位以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公安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通过“110宣传日”爱民实践活动、警民恳谈、警民议事会等活动收集和公开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在对内公开事项工作方面,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向县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填报,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设置了群众投诉箱等,以利于群众监督。对于群众的咨询、建议和投诉,县公安局都积极回复。

今年以来,开阳县局通发布涵盖警讯、要闻、办事服务、防范措施等公安主业信息六百余条。此外,在公安机关各窗口均制作以户籍改革、户籍办理为主要内容的公告栏、宣传展板、宣传海报、警务公开栏等,积极面向户籍迁移人员进行透明的服务公开,结合辖区实际,进行多项户籍便民利民,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最新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

四、政务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具体工作,是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都很强的、严谨的系统工程。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省、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向素质要警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