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四个三”工作法 高质量推动脱贫 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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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四个三”工作法 高质量推动脱贫 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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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四个三”工作法高质量推动脱贫

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近年来,为有效解决群众发展产业缺少资金的问题,帮助脱贫群众持续增收致富,我县严格按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与金融部门密切对接协调,以小额信贷为抓手,着力发展金融精准帮扶,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力,全面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截至目前,我县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总数2990户10090人,其中:脱贫户2917户9867人,监测户73户223人(边缘易致贫户38户11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5户109人),累计办理小额信贷804笔(户次),总额3073.38万元(其中:2019-2021年办理贷款364笔,资金1364.02万元;2022年办理440笔1909.36万元),贷款余额为552笔,资金2169.1万元,余额占比22.9%,较年初上升11个百分点。2022年新增贷款贴息32.558万元,历年累计贴息102.989万元;到期还款246笔,还款金额879.28万元;展期9笔,金额38.44万元;贷款逾期率为0。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三建”夯基,解决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搭建一个平台。按照“政府主导、银行主体、市场运作、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及时制定《开阳县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形成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7次召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专题会议,对小额信贷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短板、面临的形势及差距进行分析,有效确保信贷工作高效推进。二是组建一支队伍。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行业主管部门和涉及金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涉及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出效。三是建立一套机制。政银紧密合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有发展意愿、有脱贫项目、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脱贫户、退出户及监测户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有效解决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县信用联社作为我县承贷银行,按照每个村3名信贷人员的配套标准,选派333名信贷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将评级授信工作搬入农户家门,最大程度精简授信环节,缩短办理时间,实现贷款申请到发放一日办结,极大方便了群众。

二、“三强”固本,解决群众“不知晓”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18个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分管负责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农村信用社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小额信贷业务熟记于心。2022年组织县、乡、村三级业务人员召开政策学习、宣传动员会议达129次。二是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县级主推、属地落实、村组参与”的工作机制,发动包村包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人员通过组织培训、进村入户宣传、张贴明白卡等方式,帮助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员了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贷款用途、贷款流程等,保证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员家庭至少1人知晓小额信贷政策。2022年入户宣传达10000余人次,张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明白卡》3000余份。三是强化入户走访。通过“县级包乡、乡级包村、村级包户”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脱贫农户生产经营计划指导。同时,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队员、网格员等作用,与承贷银行信贷员按照1:1方式组成信贷工作行动小分队,共组建信贷工作行动小分队300余个,按照划片包保原则,对全县有完全劳动力的脱贫户、监测户逐户进行走访,帮助有生产和经营意愿的脱贫户围绕发展规模、资金需求等逐户制定生产发展计划。2022年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排查2990户,其中:脱贫户2917户9867人,监测户73户223人,有贷款意向的440户,制定完善的产业发展计划600份,办理贷款的440户,发放贷款1909.36万元,实现做到“应贷尽贷”。

三、“三严”提质,解决贷款“收不回”的问题。一是严把授信关。对于需要申请小额贴息贷款的农户,先到就近信用联社开展授信,根据授信情况,逐级审批贷款,确保群众带得出、还得起的问题。二是严把程序关。坚持“要放贷,必审核”的要求,执行农户发出贷款申请→帮扶责任人联合信用联社入户核实贷款用途→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再次入户核实贷款用途→乡(镇、街道)核实人员属性及审核贷款用途→贷款名单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核实程序合规性→贷款名单反馈至县信用联社审核→县信用联社组织放贷的审核程序,确保资金用途符合政策。三是严把风险关。严格按照国家、省对小额信贷风险控制的要求,健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注入风险补偿金500万元,并与县信用联社签订风险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度、划拨方式、风险分担比例、启动条件等,为小额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了坚强保障对已落实发展计划的农户,乡、村两级和承贷银行分别明确每户结对服务人员,逐户落实农户授信工作,以产业发展计划为依据量身定制信贷服务方案,确保应贷尽贷和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按时还”的良好循环。

四、“三法”问效,解决工作“不落实”的问题。一是联合督查。成立县纪委监委、县督办督查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信用联社联合综合督查组,对小额信贷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指导、督查,对工作开展进度慢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今年以来共下发专项工作通报8期,约谈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6人次、分管负责人18人次。二是跟踪落实。建立“一天一调度、三天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县小额信贷专班时时梳理小额信贷工作进展,对各乡(镇、街道)贷款进度进行一日一汇总一汇报,三天一通报一排名,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落地见效。三是靠前服务。县、乡两级服务专班,主动靠前服务,全流程关于脱贫人口贷款使用情况和产业发展状况,对脱贫人口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今年以来,县乡村三级共帮助脱贫人口725人次协调解决问题800余个,提升了产业发展质量,提高了脱贫人口产业发展的抗风险能力,确保了贷款质量和安全,切实发挥了小额信贷促农增收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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