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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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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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为建立健全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广播电视播出的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中央、省、市、县政令畅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信号不间断、安全优质播出,满足突发情况下安全播出工作的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编制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开阳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开阳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规范指南》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非法攻击、干扰和破坏等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以及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需要在广播电视宣传、技术和装备方面作应急处理,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任务。

四、《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是什么?

答:县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分管文化和旅游局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维稳办、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十八个乡(镇、街道)党委等单位相关领导组成。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播出指挥部。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决定,统一协调,并及时向市文旅局、县委、县政府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置情况;负责广电系统外突发事件处置中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援及组织协调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突发事件分级:

突发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特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三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广播电视80%以上(含)节目出现全县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中央和省、市、县广播电视出现全县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并对社会稳定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II级):

1.广播电视重要节目或40%—80%常规节目出现全县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区域性全部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并对社会稳定造成或可能造成比较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III级):

1.广播电视40%以下节目出现全县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2.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区域性部分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3.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城区有线电视网络中央和省、市节目出现大范围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险;

4.非法攻击和破坏广播电视传输系统,并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六、新旧政策差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要求。

因2020年12月15日《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府办发〔2020〕200号)未经专家评审,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对新预案进行专家评审后重新印发。

原文:开府办函〔2024〕38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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