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的公告
现对《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10号文件)(400万元)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12月6日-16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开阳县联通路36号
联系电话:0851-87221309 扶贫专线:12317
电子邮箱:1762118570@qq.com
黔财农(2021)21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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