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4〕5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750162 成文日期: 2024-11-30
文 号: 开府办函〔2024〕51号 发布时间: 2024-11-30 09:22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4〕5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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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开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开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附  件

开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提高开阳县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和生态的危害,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贵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修订)》、《开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

(3)适用范围。开阳县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以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开阳县环境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对工作。

(4)预案体系。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县有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是开阳县应急预案体系的纲领,是单位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方案提供指导原则和框架。

(5)工作原则。属地管理,统一领导;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平战结合,公众参与;依法监管,杜绝隐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开阳县人民政府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

(2)机构职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体系;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环境事件预报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控制污染的建议;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授权下,依法督查督办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传达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处置信息,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调查工作,提出追责意见;承担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1)预防。开阳县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各自类别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和危险物的普查工作,掌握、筛选和确定对环境构成危害的重点污染源,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污染事故隐患企业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和意见,加强管辖区域范围内重点潜在环境污染风险源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管理及应急技术的科学研究,组织环保事故防范和处置的宣传教育,建立第一时间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有关渠道。

(2)信息监测

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环境应急办公室总体负责,开阳县安监局负责协助处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相关信息;

②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工作统一由开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③森林火灾及生物灾害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

(3)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个级别,即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Ⅱ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I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共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4)预警发布。

①一般(Ⅳ级、蓝色):环境事件由开阳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开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

②较大(Ⅲ级、黄色):环境事件报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

③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I级、红色)环境事件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统一发布。

(5)明确预警启动和解除条件。Ⅳ级(蓝色)预警自动解除,Ⅲ级(黄色)预警解除由州政府批准后解除,Ⅰ级(红色)、Ⅱ级(橙色)预警解除由省政府批准后解除。预警解除程序与预警发布程序一致。

四、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当达到区域应急联动启动条件时,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将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县人民政府按照预警提示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后,各乡镇、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组织方立即启动辖区、部门或单位的应急预案,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展开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2)应急响应分级

①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②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③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措施。

①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和县政府应急办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取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②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

③医疗救护

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等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

④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⑤信息发布

开阳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职责,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信息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签署意见后按程序上报和发布。

⑥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

在突发环境事件终止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影响范围的损害和程度进行评估,并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2)后果评估

由应急响应主题单位负责对灾害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处置的经验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六、信息报送

(1)报告时限和程序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 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开阳县人民政府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Ⅱ级)、重大(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40分钟内向贵阳市人民政府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2)报告内容和方式

突发环境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即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形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报书面报告。

七、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开阳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理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确保联络畅通。

(2)装备保障: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数据库,数据库应当载明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保证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3)队伍保障: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4)交通运输保障: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做好交通运输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工作,及时对事件发生地的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开辟快速运输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和物资输送以及现场处置人员快速抵达的需要

(5)资金保障:针对开阳县各种企业类型及危险风险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物,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保障资金。开阳县环境应急保障资金以及日常运作保障资金,包括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系统建设及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和演习等工作的资金,按规定程序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年度预算,给予重点保障,财政部负责资金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安全、有效。

(6)技术保障:开阳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会同开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以及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科技研究工作,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保障。

八、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应急响应主体单位要根据职责范围内方案的编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开展-次以上,开阳县积极配合开阳县开展演练。

(2)宣传和培训: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以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3)奖励和责任: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对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有力抢险,出色完成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中玩忽职守,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危害应急救援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开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