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梨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2023年修订)

发布时间: 来源:花梨镇人民政府 字体:

一、加强党的建设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工作部署;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分类设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加强镇、村(居)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镇、村(居)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的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

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和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居)建设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职能,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领域集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

围绕镇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

承担辖区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派驻在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力量,推动基层治理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督促做好城乡公用设施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

领导村委会、居委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组织城乡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六、维护安全稳定

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动员社会参与

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社区)发展服务。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开阳县花梨镇花梨村花梨大街310号

公开电话:0851-87562228

传真:0851-87562258

邮政编码:5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