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花梨镇关于2021年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开阳县花梨镇关于2021年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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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的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农村卫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特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航(镇党委书记)

聂鹏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仕用(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谢  丹(镇党委副书记)

李  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望(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谭  坤(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赵  鹏(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王  雄(副镇长)

邓珍权(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汪庭银(镇党政办主任)

李智军(镇督办督查室主任)

黄陆兰(镇文化中心副主任)

何际荣(镇综治办主任)

马  学(镇城管办负责人)

黎  勇(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冷明镜(镇卫计办主任)

李洪伟(镇扶贫站站长)

熊远东(镇安监站副站长)

李再仙(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莫寿祥(镇水利站兼移民站站长)

谭拯安(镇生态保护站站长)

王  勇(市场监管局花梨分局局长)

王定洲(镇卫生院院长)

谭兴华(花梨中学校长)

陈邦强(花梨小学校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秦国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姜海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分类范围及分类要求

(一)分类范围

全镇范围内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

(二)分类要求

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纸、金属、玻璃、塑料和布料五大类。

(1)废纸类:废弃的本子、打印纸、报纸、杂志、图书、宣传单页;此外还有纸箱纸板纸盒、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纸盒、纸质餐具杯具等。

(2)金属类:易拉罐、铁盒、铅皮牙膏皮、金属水龙头、铁丝等。

(3)玻璃类:各种玻璃瓶(比如牛奶瓶、墨水瓶、饮料瓶)、碎玻璃、镜子、灯泡等。

(4)塑料类:各种各样的塑料制品,最常见的是饮料瓶、塑料袋、塑料餐盒餐具、塑料包装物,此外,还有我们用的办公用品(比如文件盒、文件夹、文件袋、中性笔等)以及生活用品(比如塑料材质的牙刷、杯子、水盆、水桶、塑料扫帚、簸箕等)。

(5)布料类:废弃的衣帽鞋袜、毛巾、书包、布鞋、床单被套等。

2.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主要为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

3.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如废弃瓶罐、灰土、卫生间废纸、瓷器碎片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或焚烧的方式,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四、运行模式

各村(居)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处理的有效途径,促使农村垃圾无害化。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垃圾箱、垃圾斗等),采用合理方式,积极做好农村生活以组定点、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1、村民组定点收集处理

村民将垃圾自行分类后,按照分类要求将垃圾投送至对应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中。

2、村收集,运镇上

各行政村保洁员将组上垃圾收集转运至镇上的垃圾中转站。

3、镇转运

镇对垃圾中转站内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开阳县垃圾填埋场规范集中填埋处理。 

4、县处理

县上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监管,确保垃圾按无害化标准,规范化填埋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党员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

在实施垃圾分类过程中,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垃圾,要按照“四分法”要求进行分类,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党员干部,要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理。

(二)各部门要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各司其职

镇城管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的垃圾分类工作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垃圾分类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镇域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仔细研判,补足短板,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镇文化中心负责农村垃圾分类的舆论监督,做好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垃圾分类观念。

镇财政所要负责统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分类投入力度,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所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的用地保障。

镇水利站要做好库区、水面垃圾的分类工作。

镇农业中心要做好农业化肥垃圾的分类工作。

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各商户的厨余垃圾分类引导工作。

卫生院要自行把医疗垃圾分类作为日常工作开展,确保医疗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镇中、小学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开展爱护卫生、讲文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宣传动员

各村、居委会要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各包组职工要进组入户进行宣传,利用组长会议、村民会议加强宣传动员,让群众树立垃圾分类意识,知晓垃圾分类概念,学会按照“四分法”对垃圾进行正确分类,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四)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

镇城管办、各村、居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对于30以下分散居住的村民组,设置不少于一套垃圾分类设施;对于30户以上集中居住的村民组要设置不少于两套垃圾分类设施;花梨集镇、岩脚寨等主要人员聚居地和村寨要按照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垃圾分类设施。

花梨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