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阳县花梨镇委员会关于调整花梨镇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开阳县花梨镇委员会关于调整花梨镇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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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强省会”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我镇关于“强省会”五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花梨镇“强省会”五年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  航(镇党委书记)

孔舜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姜  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胜利(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刘  望(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张云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冯  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彭上尚(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范滔文(副镇长)

成  员:何  靖(镇党政办负责人)

邹崇见(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东洋(镇经发办负责人)

黎  勇(镇农业中心负责人)

宋江东(镇重大办负责人)

莫寿祥(镇水利站、移民站站长)

赵  鹏(镇安监站负责人)

谭拯安(镇生态保护站站长)

冷明镜(镇卫计办负责人)

王凤锦(镇文化中心负责人)

刘朝清(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王旭东(镇社事办负责人)

李福周(镇村建中心负责人)    

陶珍秀(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马  学(镇禁毒办负责人)

李洪伟(镇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张文卫(花梨国土所所长)

杨祖华(花梨司法所所长)

王  竞(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梨分局局长)

杨毓勇(花梨卫生院院长)

潘  雪(镇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各村(居)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八个专项工作专班和纪律作风监督保障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各项工作;研究审议推进我镇“强省会”工作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讨论审定我镇各专项工作组制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实施项目;贯彻落实省、市、县“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我镇在“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孔舜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何东洋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及相关事项具体落实。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孔舜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姜  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何东洋(镇经发办负责人)

唐  浩(镇经发办工作人员)

各股室站所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专班推进“强省会”工作;负责“强省会”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提出需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建议;调度“强省会”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强省会”重大任务、重大问题、重点课题研究,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牵头组织对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配合做好省、市、县“强省会”领导小组各项文电、会议、调研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强工业专班

组  长:姜  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何东洋(镇经发办负责人)

何  靖(党政办负责人)

赵  鹏(镇安监站负责人)

莫寿祥(镇水利站、移民站站长)

谭拯安(镇生态保护站站长)

镇经发办成员

专班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我镇新型工业化工作,聚焦主导产业、首位产业和龙头企业、产业链条,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做好矿产资源、工业用地、水、电、路、气、讯等保障工作,着力提高工业规模、产业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统筹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三)强城镇专班

组  长:冯  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福周(镇村建中心负责人)

莫寿祥(镇水利站、移民站站长)

谭拯安(镇生态保护站站长)

赵  鹏(镇安监站负责人)

镇村建中心成员

专班设在镇村建中心,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完善市政道路、供排水等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城镇精细化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和消防安全,提升城镇功能品质,促进城乡融合等工作。

(四)强三农专班

组  长:范滔文(副镇长)

成  员:黎  勇(镇农业中心负责人)

李福周(镇村建中心负责人)

莫寿祥(镇水利站、移民站站长)

谭拯安(镇生态保护站站长)

刘朝清(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镇农业中心成员

专班设在镇农业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强环境专班

组  长:姜  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何东洋(镇经发办负责人)

何   靖(镇党政办负责人)

黎   勇(镇农业中心负责人)

谭拯安(镇生态保护站站长)

王凤锦(镇文化中心负责人)

镇经发办成员

专班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推进开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消费提质工作等,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服务业发展和消费提质重点领域,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强旅游专班

组  长:刘  望(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王凤锦(镇文化中心负责人)

镇文化中心成员

专班设在镇文化中心,负责统筹推进旅游产业化工作,围绕现有景点提档升级,加大旅游资源开发,丰富旅游产业,提升花梨镇旅游形象。

(七)强生态专班

组  长:范滔文(副镇长)

成  员:谭拯安(镇生态保护站站长)

莫寿祥(镇水利站、移民站站长)

镇生态保护站、水利站成员

专班设在镇生态保护站,负责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绿色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治理效能。

(八)强民生专班

组  长:刘  望(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何  靖(党政办负责人)

邹崇见(镇财政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东洋(镇经发办负责人)

李洪伟(镇平安建设办负责人)

陶珍秀(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冷明镜(镇卫计办负责人)

王旭东(镇社事办负责人)

王凤锦(镇文化中心负责人)

王  竞(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梨分局局长)

杨毓勇(花梨卫生院院长)

专班设在镇社事办,负责统筹推进高质量公共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建设健康花梨,构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文化强镇建设,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九)强人才专班

组  长:刘  望(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陶珍秀(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何东洋(镇经发办负责人)

何  靖(镇党政办负责人)

陶  锋(镇党建办负责人)

何海涛(花梨中心派出所所长)

镇人社中心成员

专班设在镇人社中心,负责统筹抓好创新人才工作,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抓好重点产业人才、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商引资工作,为“强省会”提供人才支撑。

(十)纪律作风监督保障组

组  长:彭上尚(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曾  静(镇纪委负责人)

潘  雪(镇纪委工作人员)

工作组设在镇纪委,负责统筹做好“强省会”五年行动中纪律作风保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中“三必须、五严查、一激励”有关要求,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党员干部在“强省会”五年行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二、工作调度机制

(一)镇党委会专题调度。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原则上将“强省会”五年行动相关工作作为镇党委会固定议题,听取“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专班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需要镇党委层面解决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二)镇党委(扩大)会议调度。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原则上将“强省会”五年行动相关工作作为镇党政联席会固定议题,听取“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专班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需镇政府层面解决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由“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调度,听取各专班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需统筹解决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

(四)各工作专班专项调度。由各专班牵头,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强省会”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调度涉及工作专班负责的指标、项目、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和其他相关事项。

三、强化责任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对《方案》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部门领导、责任单位、工作时限,确保“强省会”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调度,各工作专班要紧盯目标、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形成执行有力的落实体系。

(二)定期报告通报。由镇“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定期对各专班工作动态、工作进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书面通报。由镇党政办牵头,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送“强省会”工作情况报告。

(三)加强考核考评。由镇“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工作专班开展“强省会”五年行动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考核考评,具体由“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纪委组织实施。各工作专班对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季度、年终考评,提请“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奖惩,结果纳入花梨镇聚焦全面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运用。

(四)强化督查问效。由“强省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镇纪委以现场督查的方式对相关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台账、工作事项、工作作风进行跟踪督查。每季度对“强省会”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严肃责任追究。由镇党政办、纪委办牵头,按照相关规定,对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力等影响工作效能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