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
按照《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黔财基〔2021〕9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等十七家部门研究制定了《2023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统发县级目录》(以下简称《县级目录》)。现印发各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发范围
(一)2023年,各部门兑付到人到户的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不含紧急临时救助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原则上全部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符合集中统发条件的惠民财政补贴项目逐步纳入集中统发范围。
(二)《县级目录》共包含中央和省、市、县级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61项惠民惠农补贴,其中县级共14项,目录内补贴必须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
二、规范发放载体
(一)2023年起,加强统发监管系统中补贴对象“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信息与社会保障卡系统信息的比对,按照制定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逐步将已确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资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组织集中统发补贴对象自行选择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或线上社会保障卡服务渠道开办社会保障卡,并激活金融功能。不得强行指定开户行,不得强行要求补贴对象更换已领取的社会保障卡。加大对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解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政策,普及社会保障卡经办规程、应用知识,指导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使用,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收卡借卡、违规代管代取,扣留扣押补贴对象“一卡通”(含“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统一使用统发监管系统,确保各组目录内补贴项目通过“一卡通”发放;及时将比对“一卡通”信息后的统发清册提交代理金融机构发放,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督促代理金融机构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联合补贴业务主管部门、代理金融机构加强补贴对象“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监管。
(二)县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提供经公示确认无误的统发清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补贴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督促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补贴对象开办社会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等提供便捷通道和服务保障;提供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开卡数据,实时比对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信息,确认补贴对象持卡状态;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防止违规代办代管社会保障卡。
(四)代理发放金融机构。代理发放金融机构要规范有序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工作,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在代发补贴资金时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补贴名称+补贴金额”三要素备注信息,并及时反馈补贴上账信息。
四、强化发放管理
(一)财政部门要会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补贴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在下达(划拨)各级目录内补贴资金时,应在文件中明确“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应通过‘一卡通’发放”。
(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年补贴资金预算,往年补发资金情况等,在年初预测目录内各项补贴全年到人到户应发数,并通过统发监管系统对口逐级报送。《县级目录》内较市级目录新增的补贴项目应发数,由业务主管部门于2023年2月底前提供财政局。应发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9月和12月分别调整一次。
(三)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级目录明确发放频次和时间,及时、准确审核各项补贴基础信息,按规定提交财政部门发放。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补贴发放函及统发清册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代理金融机构发放。县级代理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支付结算凭证、统发清册,在3日内将资金发放到统发清册确定的“一卡通”账户。
(四)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统发清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对“一卡通”台账管理负责;县级代理金融机构对反馈的上账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代理金融机构未认真履职尽责,造成补贴审核不精准、发放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虚报冒领等,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的和财政资金损失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责问责。
附件:2023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统发县级目录
开阳县财政局 中共开阳县委组织部 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民政局 开阳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阳县水务管理局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开阳县乡村振兴局
开阳县卫生健康局 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开阳县应急管理局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开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开阳县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2023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
序号 |
业务主管部门名称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是否在省级统发目录范围 |
备注 | |
全称 |
简称 | ||||||||||
1 |
开阳县民政局 |
民政 |
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扶助 |
救助对象 |
按照分类资助参保的原则,每年度依据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方案确定的标准,对全额(定额)资助对象兑现参保资助,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险种时,个人只需缴纳扣除个人参保财政资助后的个人自缴部分。 |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拨付 5.办结 |
按申请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1.《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98号) 2.《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筑医保发〔2022〕9号) 3.《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巩固拓展医疗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21〕28号) 4.每年度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方案 |
是 |
县级 |
2 |
特殊人群参保资助 |
救助对象 |
按申请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是 |
县级 | |||||
3 |
开阳县民政局 |
民政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
全县年满80周岁老年人 |
80-89岁60元/人/月、90-99岁100人/人/月 |
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公示(村居委会)→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县民政局)→补贴资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 |
每月一次 |
每月31日前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2号) |
是 |
县级 |
4 |
开阳县卫生健康局 |
卫健 |
手术并发症补贴生活补贴 |
计生两户 |
500元/月 |
本人申请,村级乡镇级审核,县级确认审核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31日前 |
贵阳市关于全面实施“全力助推计划生育家庭圆梦小康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筑委厅委[2013]89号 |
是 |
县级 |
5 |
农村节育奖励金 |
计生两户 |
300元/年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31日前 |
关于统筹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实施细则筑财教〔2012〕68号 |
是 |
县级 | |||
6 |
计生“两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 |
计生两户 |
320元/年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31日前 |
是 |
县级 | ||||
7 |
贵阳市残疾计生家庭助学补助 |
计生两户 |
500元/年、1000元/年、3000元/年、5000元/年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31日前 |
是 |
县级 | ||||
8 |
开阳县卫生健康局 |
卫健 |
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 |
计生两户 |
600元/年 |
本人申请,村级乡镇级审核,县级确认审核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31日前 |
关于统筹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实施细则筑财教〔2012〕68号 |
是 |
县级 |
9 |
新农合减免个人负担部分50%医疗费用 |
计生两户 |
住院合规个人负担部分50%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31日前 |
是 |
县级 | ||||
10 |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
医保 |
医保医疗救助 |
救助对象 |
按照分类资助参保的原则,每年度依据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方案确定的标准,对全额(定额)资助对象兑现参保资助,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险种时,个人只需缴纳扣除个人参保财政资助后的个人自缴部分。 |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拨付 5.办结 |
按申请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1.《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98号 ) 2.《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筑医保发〔2022〕9号) 3.《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巩固拓展医疗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21〕28号) 4.每年度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方案 |
是 |
县级 |
11 |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
农业 |
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 |
水库移民 |
600元/人/年 |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拨付 5.办结 |
每年一次 |
每年12月31日前 |
《开阳硒城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划拨鹿角坝库区搬迁人口后期扶持费的请示》 |
是 |
县级 |
12 |
农业 |
大中型水库到村到组移民直补 |
水库移民 |
每年一次 |
每年一次,6月30日前发放完毕 |
国发[2006]17号 |
是 |
县级 | |||
13 |
开阳县生态移民局 |
移民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 |
水库移民 |
600元/人/年 |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拨付 5.办结 |
每年一次 |
已核定人口直补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完毕;新增核定人口直补资金在资金到县后1个月内发放完毕 |
国发[2006]17号 |
是 |
县级 |
14 |
移民 |
大中型水库移民素质提升补助 |
水库移民 |
1.对考取一本、二本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 4000 元。2.对考取三本、大专、高职院校的,每生一次性补贴 3000元。3.对参加中职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每生每年补贴1000元。4.通过其它职业技术培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颁发有关资格证书的,按培训缴费发票的 45%进行补贴。 |
半年一次 |
6月30日、12月20日前,当年补贴资金在当年内补贴完毕 |
黔移发[2014]60号 |
是 |
县级 |
2.8(开财基[2022]18号)开阳县财政局等十七家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