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财政局等十六家部门关于 印发《2025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的通知

开阳县财政局等十六家部门关于 印发《2025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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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黔财基〔2021〕9号)、《省财政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4〕22号)精神,县财政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2025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以下简称《县级目录》),见附件。现印发各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统发范围

(一)2025年,各部门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不含紧急临时救助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下同)原则上全部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

(二)《县级目录》共包含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中央和省、市、县级惠民惠农补贴73项,目录内补贴项目必须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统发。

二、规范发放载体

(一)各单位要加强补贴对象信息与社会保障卡信息比对,统筹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补贴工作,条件成熟时按程序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资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结合当前实际,将原社会保障卡替换流程修改为:主管部门通过统发监管系统造册(清册中包含补贴对象卡号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比对→若补贴对象同时拥有原农信“一卡通”或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且主管部门提供的账号为社会保障卡卡号,系统自动将原农信“一卡通”账号替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若主管部门提供的账号为其他银行账号,系统比对发现补贴对象无原农信“一卡通”或社会保障卡的,给予半年过渡期,使用主管部门提供的其他银行账号发放补贴,确保“一人一卡”领取补贴。

(三)各单位要由补贴对象自行选择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或线上社会保障卡服务渠道开办社会保障卡,并在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激活金融功能。不得强行指定开户银行,不得强行要求补贴对象更换已领取的社会保障卡。要加大对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解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普及社会保障卡经办规程、应用知识,指导群众激活并使用社会保障卡。

(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收卡借卡、违规代管代取,扣留扣押补贴对象“一卡通”(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等)。

三、明确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会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统一使用统发监管系统,确保各级目录内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及时将比对“一卡通”信息后的统发清册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发放;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联合补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补贴对象“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监管。

(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管理等工作,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严格执行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经公示确认无误的统发清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及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集中公开等工作;按规定加强“一卡通”代持代管管理。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对领取惠民惠农补贴的对象持有社会保障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办理、未激活金融功能等影响补贴发放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推动解决;负责督促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为补贴对象规范开办社会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等提供便捷通道和服务保障,避免恶意竞争频繁开办社会保障卡,影响补贴发放;提供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开卡数据,实时比对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信息,确认补贴对象持卡状态;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不允许代办代管社会保障卡,并对外公布服务电话。

(四)代理发放金融机构。代理发放金融机构要规范有序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工作,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在代发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按照“管理部门+补贴名称+补贴金额”三要素备注信息,并及时反馈补贴上账信息。

四、强化发放管理

(一)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补贴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开展“一卡通”集中统发培训,确保各项补贴项目有序发放。

(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年补贴资金预算、往年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在年初精准预测目录内各项补贴全年到人到户应发数,并通过统发监管系统逐级规范报送。县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25年1月底前提供县级财政部门。2025年度应发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年6月、9月和12月分别调整一次,应发数填报偏离值超过一定幅度或随意调整造成补贴项目发放情况严重失真的,将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对相应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三)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明确的发放频次时间及对应级次,及时、准确审核各项补贴基础信息,按规定提交财政部门发放,严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外发放,严禁将省级、市级目录内各项补贴录入到县级目录中发放。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补贴发放函及统发清册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发放。县级代发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支付结算凭证、统发清册,原则上3日内将资金发放到统发清册确定的“一卡通”账户。

(四)县级财政部门、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持代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22〕22号)、《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持代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财基〔2024〕12号),精准把握代持代管范围、规范管理统发监管系统代持代管信息、加强对代持代管行为监管等,对违反规定擅自代持代管补贴对象“一卡通”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从严问责、严肃查处。

(五)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统发清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县级财政部门对“一卡通”台账管理负责,县级代发金融机构对反馈的上账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代发金融机构未认真履职尽责造成补贴审核不精准、发放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虚报冒领等,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和财政资金损失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责问责。

附件:2025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


中共开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开阳县委社会工作部

开阳县财政局                                            开阳县民政局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

开阳县水务管理局                             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阳县卫生健康局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

开阳县应急管理局                             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妇女联合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开阳县委员会               开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31日

开财基【2024】14号开阳县财政局等十六家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的通知

2025年度开阳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开府办函【2024】42号开阳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筑党发【2021】15号关于加强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黔残联发【2020】10号省残联 省民政厅关于转发《中国残联 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