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04号)(200万元)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月4日-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地址:磷都大道293号 开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1-87226861 12345 12317 电子邮箱:245947236@qq.com
附件: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pdf
2.黔财农【2022】204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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