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开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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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阳贵安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开阳县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开阳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为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开阳县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由分管法制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法制大队其余民警担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的收集与上报。

二、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化执法主体法治思想建设。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阳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学习主要内容。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公安机关姓党政治属性的唯一标准。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不断推动全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努力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推进“放管服”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建设。(一)突出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社会活力和创造力释放。

坚持“减”字当头、放权让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开阳县局按照市委、市公安局提出的强省会户籍政策,做到落后“零门槛”、7*24小时“全天办”、材料不全“容缺办”、临时身份证“等立得”、居民身份证“缩短办”、减少材料“精简办”、主动服务“上门办”、缩小半径“门口办”、扫一扫即可下载“网上办”。自推行该政策以来,赢得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对购买易制毒化学物品单位,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开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受理备案后,禁毒大队于当日出具购买备案证明,做到一次办、马上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审批时间,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优化服务措施,赢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贵州交警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如网上处理违法、变更机动车、驾驶证联系方式、网上审验教育学习、满分教育学习等相关业务,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推进网上政务互联互通,整合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与税务、保险、医疗等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因开阳县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在双流镇,为进一步优化交管业务,减少老百姓跑路,自2022年4月6日起,双流车管所业务搬迁至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新开设事故快处快赔窗口,对财损类责任无争议的交通事故报警后,当事人自行拍照取证后前往政务中心处理,解决了以往因轻微财损类交通事故必须等交警出现场,而在现场滞留导致道路交通堵塞的难题。

(三)突出随机抽查,深化监管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开阳县局不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的作用,制定《开阳县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开阳县公安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方案》。着力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明确抽查对象,建立抽查机制。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二是强化科技应用,创新监管模式。完成全县旅馆业身份证识别仪升级和换装,推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启动危险物品视频巡控系统,推出一系列科技手段开展安全监管的新措施。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综合监管机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反恐、禁毒、治安、环境等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将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行政许可等工作窗口迁入县政务办公大厅,努力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提升了执法效果。

以2021年度为例,2021年,开阳县局本单位开展抽查任务84次,抽查检查对象320家,抽查检查对象209家,与2020年相比,检查对象上升53%;联合抽查13次,联合抽查对象178家,较2020年27家上升559%。目前,我局已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抽查计划,并对开展抽查的单位全部进行公示。

2021年8月份开始,开阳县公安局已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法制工作考核模块,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每月扣除该板块法制考核分,因涉及各单位目标考核情况,目前,我局大多数的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四)、编制权力清单,让一切执法行为都在阳光下执行,开阳县局根据市局要求,制定出权力清单,编制相应的流程图,并公布在相关网络中,让执法可依、执法必依,一切权力都必须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进行。

四、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举措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执法制度。以公安部、省厅、市局各项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为指引,完善我局的《开阳县公安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确保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达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开阳县公安局关于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工作规定》、《开阳县公安局现场执法执勤处置规范》、《开阳县公安局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开阳县公安局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审议规定(试行)》及《开阳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规范执法“八必须”》的要求,督促民警规范执法。

2、狠抓如实立案工作、规范接处警。为严守“两条底线”,杜绝发生不“如实立案”行为,法制大队建立“开阳县局立案监督群”,每天安排专人对受立案工作进行网上督查,并进行提醒、督促各单位及时立案,2021年,结合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我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均能按照要求进行如实受立案工作。规范接处警工作,现全局接处警民警“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要求各执法办案部门在每次执法活动中必须规范、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及时上传至管理后台,发现没上传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或使用不规范的,予以通报整改。

3、规范管理涉案财物,如实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开阳县公安局在警务保障室内设立《开阳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专门管理各办案单位移交保管的涉案财物。现该管理中心设备齐全、管理规范,没有发生因涉案财物管理不善被投诉和通报批评情况。目前,开阳县局99%以上民警已取得执法资格,目前仅有1名民警未取得执法资格考试资格。

4、规范行政执法,认真开展“放管服”工作,扎实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大队按照已制定了《开阳县公安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开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现已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及工作流程图的编制与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公示,并要求民警在执法中按规定亮明身份,开启执法记录仪,做好执法全程记录。同时针对重大行政决定,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除对个人处五百元罚款或警告,其他处罚决定均要通过县局法制部门审核。法制大队每月安排督促各单位开展“双随机”、“双公示”,对没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双随机”、“双公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法制大队安排专人督促各单位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对履职不到位的,报县局通报批评,并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放管服”工作,我局未被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5、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本级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符合公开条件的,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要按规定时限向社会公示。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确保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不符合公开条件的,不得予以公开。发现公开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公开工作要增强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和公民权益保护意识,在公开前要加强审核把关,要对涉密和敏感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并隐匿、删除涉密、敏感内容。2021年,我局按要求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公示抽查单位498家。

6、强化学法培训、履行普法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县局民警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平台、贵州省公安厅网络学院平台,开展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按要求及时组织考试,并达到规定的通过率。同时,法制大队组织开展“科、所、队领导学法会议”共六次,组织参加庭审旁听工作共两次,因今年新冠疫情,我局采取线上及线下的方式参加旁听,其中实地到法院参加庭审两次,线上参加庭审五次。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按照“法律六进”要求,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上法制课,利用各种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如“1.10”“3.11”、“5.15”、“6.26”、“12.2”、“12.4”法治宣传教育节日,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宪法宣传、反诈、扫黑除恶、交通安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次。

7、提高认识,做好执法规范化数据铁笼的使用工作。为了认真落实市局“一网考评”的工作要求,及时整改执法规范化“数据铁笼”的异常数据,法制大队安排民警提醒各执法办案单位及时运用“数据铁笼”,开展异常数据的整改工作。一季度,执法规范化“数据铁笼”中所推送的异常数据已整改完毕,预警提示信息已全部点击查看。

8、创新执法方式、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机关,执法行为延伸到人民群众的每一个生活环节,要创新执法管理模式,体现更多的柔性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我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在日常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过程中,对不按要求佩戴头盔、系安全带等轻微违法行为,要更多的给予批评和劝导;各单位在接处警过程中处理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时,要带着教育为主的思想理念去对待,对通过批评教育及告诫就能达到效果的,要转变工作方法,不要受自己或他人的影响而失去对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要把我们的每一次执法行为都看成是一次法治宣传,提升辖区百姓的安全感、满意度。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过程

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及执法办案中心视频监控的运用。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有关规定,着力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有效规范执法活动、提升办案效率、保障民警依法履职;同时根据要求制定了《开阳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下发了《开阳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视频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接处警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上传至执法记录仪后台保存,目前,我局十八个派出所及县局均装配有执法记录仪采集站,方便各执法办案单位及时上传视频。

2、强化督导,提升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水平,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县局在2021年成立督导工作小组,针对各所开展全方位的督导工作,在检查督导中,针对执法规范化方面的问题,检查组针对派出所在处警及窗口服务工作中,是否做到告知与提示,在处警中是否按规出示警察证,并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标识,依法标明身份,是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等问题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检查,发现我局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告知意识不高,履职能力不强,没有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来开展各项工作。针对出现的问题,开阳县公安局对各单位进行晒单并通报。同时为规范我局民警的执法行为,县局多次下发通知,对各单位的执法记录仪进行清理,确保每一起警情都有视频佐证。目前,我局一线民警的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

3、大力推进智能办案中心的建设,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

开阳县公安局现有的办案中心于2017年1月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办案区的管理归为法制大队管理。法制大队根据县局党委的部署,制定下发《开阳县公安局办案中心使用管理制度(试行)》,并重新下发了《开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应急处置预案》、《开阳县执法办案区工作流程规定》等执法制度,规范在案人员管理。在县局党委的关心下,已抽调三名民警、十四名辅警,组成开阳县公安局送押大队,分为三个班组,每天一个班组在办案中心值班,负责办案中心管理、值守,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的工作开展工作,如实登记“涉案人员进出登记台账、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登记台账”。法制大队审案民警不定时地到办案中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得到落实,送押大队还要开展送嫌疑人体检及送押,切实为一线执法民警减轻工作负担。因现有的办案区已无条件引入“五项检查”的建设要求,我局与开阳县人民医院打通绿色通道,保证违法犯罪嫌疑人随时可以得到体检,减少排队时间,有力防控在体检过程中的风险。2019年,根据市局要求,我局在原有的办案区内搭建智能化管理平台,现已正常使用。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办案中心所有的执法活动均在监控下进行,做到了监控无死角,有力地维护了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县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明确审核范围。县局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查。县局各业务大队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021年01月01日至12月14日,开阳县局共接处警22545起,审核立刑事案件1512起,审核刑事拘留454人,取保候审268人,监视居住6人,批捕258人,起诉448人,受理行政案件1397起,行政处罚924人,(其中:行政拘留315人、罚款581人、警告28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61人、强制隔离戒毒15人),纠纷调解1272起。行政复议案件共1起;行政诉讼案件共2起,在2021年的行政复议及诉讼中,开阳县局做到三个百分百,及行政复议维持100%,行政诉讼胜诉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在刑事执法中没有发生无罪判决、证据不足存疑不诉、无罪不捕的案件。

2、落实审核主体

(1)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公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局法制大队,要按照省编委办、省法制办出台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的具体办法,结合本级本部门法制审核的工作量,明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的标准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目前,开阳县局专业从事法制审核人员仅达到全局执法人员的1%,只有3名民警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低于市局要求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配备标准。为推动法制审核工作,县局各执法办案单位均有一名民警担任单位法制员,负责本单位的案件初审工作,但从目前的工作来看,单位法制员没有很好的履行法制审核工作,很多仅是完成案件流程签字。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充分运用《案事件信息系统》、《贵州公安智慧警务综合应用生态平台》、执法规范化“数据铁笼”模块等数据平台,加强对各执法部门办理的所有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针对考评中发现的执法质量问题制作成幻灯片,并召开执法质量点评会进行讲评,在点评会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参会领导及法制员进行执法培训。同时,组织所、队领导开展学法工作会议。全年共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3次,召开执法质量点评暨执法规范建设培训会7次,拟发“执法办案”月通报5期。案件网上办理、审批达100%、检查考评案件卷宗270余个,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00余项及时进行了纠正。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认真落实做好此项工作,开阳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下发《开阳县公安局关于设立法律顾问室和聘请法律顾问的决定》,聘请两名律师作为开阳县公安局的法律顾问。2021年,律师宋健参与开阳县公安局的一起行政诉讼出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一直执行“两回告三告知”执法办案公开制度。为此,制定下发了《开阳县公安局执法(警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开阳县公安局执法(警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开阳县公安机关执法(警务)公开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开展,2021年,县局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科局、乡镇、村居、群众代表对公安机关进行评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看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针对代表们的提出的意见,公安机关一一进行回复。

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法治政府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为大力实施“强省会”行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局民警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对国家发展的重大意义,法治政府建设对公平正义的新内涵,老百姓对公安机关的新期盼。

(二)专业从事法制审核力量不足,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工作不力

目前,开阳县局仅有四名同志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名局领导成员,两名在法制大队工作,还有一名在治安大队工作。且目前仅有三名同志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因人少事多,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能做好面面俱到,存在一定的困难。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以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开阳、法治公安为目标,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服务,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努力为创造法治、安全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作贡献。

(二)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指导,总结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定期到基层开展检查、调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整改。

(三)强化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执法质量月考评、点评制度,深入开展以会代训的多样性培训工作方式。既要培训对法律的深度认知,还要培训法制工作管理内容,不仅内部培训,还要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我局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四)创新管理,着力提高执法质量水平:为着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核制度,继续推进网上办案,加强法律文书管理,拓宽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法制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积极向局党委建议,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执法责任落实,以案事件信息系统、受立案监督平台、贵州公安监督管理平台为载体,充分运用第三方数据,建立和完善执法数据铁笼,努力提升开阳公安法治建设水平。

开阳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