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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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加强所管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陈方勇(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国君(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永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代勋(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秋艳(运行科负责人)

王  焱(产业科负责人)

谢  雷(信息科负责人)

吴兴梅(科技科负责人)

袁朝忠(行业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业监督管理科,由蔡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袁朝忠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长负责全局所管行业企业的职业卫生、消防、应急、地质灾害、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副组长协助组长组织开展好所分管范围企业的职业卫生、消防、应急、地质灾害、交通、环保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根据各自所分管科室业务范围加强企业职业卫生、消防、应急、地质灾害、交通等的安全管理;

(四)负责煤矿企业、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通信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五)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机制;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职能科室责任分工

1.局机关安全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2.煤矿、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管理由行业监督管理科负责;

3.通信运营企业安全管理由电子信息和大数据发展科负责;

4.危化企业(规上)安全管理由运行科负责;

5.其他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管理由产业科负责;

四、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1.督促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素质。

2.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源头管理,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岗位达标,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3.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整改消除工作,严格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各科室、中心要根据县政府、局党组的安全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行管办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