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国有资产盘活的工作方案

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国有资产盘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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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3号)、《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黔府发〔2022〕18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黔财资〔2023〕1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贵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批复》(筑委办字〔202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落实“四主四市”工作思路,助力“强省会”目标建设,赋能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资源。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

2.全面覆盖。将闲置、低效运转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行业资产等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货币形式的国有资产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予以管理和盘活。

3.激励约束。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通过预算约束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资产盘活积极性。

(三)盘活范围

1.单位范围。贵州开阳经开区管委会。对委机关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建立资产总台账和闲置资产盘活用好台账。

2.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闲置、低效运转的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及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其中,闲置资产是指已停用6个月以上或不需用的资产。低效运转资产是指在目前及未来规划中使用效率和效益较低且不存在特别安排的资产。

二、主要盘活方式

(一)优化在用资产管理。全面准确掌握资产使用状况,加强对资产配置的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应的规范,与政府实际结合起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将预算制度、使用制度、采购制度以及定期盘点制度结合起来,完善监督工作。与此同时,也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化管理,严格把关每一个细节,及时清理和盘点资产状况。能够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要求的,应当不配置或减少配置;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

(二)加强资产调剂。加大办公用房等不动产及公务用车调剂利用力度。可将闲置用房作为充实办公用房。对因技术原因需要更新、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转变用途,调剂使用,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

(三)开展资产出租或者处置。除国家、省、市、县另有规定外,对于难以调剂利用的资产,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可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外出租或者处置。对于统筹调剂用不上的待闲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在办理国有资产出售时,注意要把相关事宜处理好,避免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权属证明。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核查。主要领导统筹,各分管领导协调,党政办具体负责,全面动员,深入开展,全面清查委机关国有资产。建立资产明细台账,准确掌握资产权属、分布和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资产底数。

(二)资产移交管理。明确资产归属,及时办理资产移交,进行账务处理。对不具备产权的国有资产,要及时办理相关产权手续,以便对资产进行依法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委上下要积极探索盘活资产的新方式、新路径,全力破解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范资产盘活管理。全委上下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按规定上缴国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虚假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三)定期报送盘活工作推进情况。全委上下要全面梳理工作推进情况,经汇总后,形成委机关年度资产盘活报告和分季度工作台账,按要求报送党工委会议、上级财政部门。年度盘活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开展情况、具体盘活方式及对应资产价值、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