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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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阳县各部门(单位)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编制规范》,我局对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编制了《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21日印发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及责任科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办、开阳县公路养护管理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开阳县公路养护管理所)。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于2004年12月21日由交通部发布,根据2015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11月3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由交通运输部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5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2号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县交通运输局基建科、开阳县公路养护管理所)。

5.《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县交通运输局项质监所)。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2016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开阳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二、重点普法对象

㈠ 开阳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㈡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

㈢社会大众。

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计划

㈠突出重点宣传内容,增强法治宣传特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我局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长期坚持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宣传好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社会面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交通运输官方网站、微博和“法治开阳”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长期坚持。

3.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中央、省、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平安开阳、法治开阳的需求,加强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4.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㈡凸显重点普法对象,提高普法教育实效

5.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事务的水平。(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党支部)

6.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普法教育。大力开展与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引导和规范全行业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㈢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7.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稳定发展和服务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或配合开展各类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㈣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拓宽普法教育渠道

8.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重点宣传工作。结合行业和单位特点,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有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9.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电视台、报纸、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等媒体,积极宣传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10.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建立典型案例库,推动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确保交通运输和谐稳定。(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㈤强化普法宣传保障,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11.全面落实《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阳依委办〔2020〕3号)的要求,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12.加强队伍建设。以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前。

13.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结亲交友、走访慰问等有利时机,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教育。(牵头科室:“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前。

14.做好全州交通运输系统 “七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总结宣传普法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前。

15.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系统内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交通运输行政机关、窗口单位、“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以及汽车站、公交站台等公共空间,推进法治文化机关、广场、站台、基地等阵地建设。组织发动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者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