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相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6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25年贵州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开阳县规范农事用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农业发展情况。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1万亩,其中水稻11万亩,玉米20万亩,油菜14万亩。辣椒种植面积4万亩,水果产量12万吨,茶叶产量2729吨。
(二)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开阳县是传统农业大县,秸秆资源丰富。2024年,全县农作物秸秆年产量约14.45万吨,可收集量约12.6万吨,综合利用11.51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1.35%。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2个,整村全域全量秸秆回收利用试点村10个,饲料化利用达200吨以上养殖主体7家,建设秸秆收储队伍1支,培育秸秆收储市场化利用主体1家,形成了以“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肥料化”方式为主的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三)省级划定禁烧区。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黔环气〔2024〕12)文件,划定开阳县秸秆禁烧区常规区面积140.51平方公里,涉及12个乡(镇、街道)、46个行政村(社区)。具体为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全域;3条高速公路(渝筑高速、银百高速、江黔高速)、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及其两侧各500米内区域;1条高速铁路(贵开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两侧各500米内区域。开阳县秸秆禁烧区常规区域涉及行政村(社区)详见附件1。
二、目标任务
持续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回收及加工利用机制。提升秸秆科学还田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培育秸秆科学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3家,开展机械化科学还田11200亩;加大收储运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收储转运点3个,培育秸秆收储市场利用主体3家;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培育肥料化利用主体1家;形成秸秆可持续利用模式1套,建设秸秆资源台账1套,开展县级宣传培训和示范观摩1次以上,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次以上。2025年项目区秸秆综合利用率≥90%。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沃土。统筹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中心等主体,聚焦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农作物,通过粉碎翻埋、碎混、旋耕等秸秆还田措施开展秸秆科学还田。服务面积11200亩,服务范围重点围绕县域内高速公路沿线及云开街道、紫兴街道、硒城街道等3个街道等省级划定的秸秆禁烧区常规区。为满足水稻、玉米、油菜等秸秆粉碎翻埋、碎混、旋耕条件,需购置轮式拖拉机(含北斗智能信息终端)6台、旋耕机6台。培育秸秆科学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3家(机具/设备参数及社会化服务主体详见附件2)。
(二)完善秸秆收储运利用体系。在龙岗镇大水塘村、云开街道温泉村、楠木渡镇建设秸秆收储转运点各1个。为满足秸秆收储运条件,支持收储主体配备叉车2台,秸秆转运车2台,移动式秸秆粉碎打包机2台,固定式粉碎打包机1台,铡草车+粉碎打包机1套,传输带(8米)1套。计划收储运加工秸秆3200吨,其中:龙岗镇大水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加工秸秆作饲料800吨,收储秸秆作“基料化”400吨;云开街道温泉村何小伍秸秆加工厂计划收储秸秆加工作饲料500吨;开阳为民服务中心计划收储秸秆加工饲料1000吨,收储运作燃料500吨。收储运场地由以上主体自行负责,场地建设不纳入本项目预算安排(机具/设备参数及计划收储数量详见附件2)。
(三)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为满足农作物秸秆生产商品有机肥,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商品有机肥的企业1家,配备秸秆粉碎机3台。贵州地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收储秸秆500吨加工有机肥(机具/设备参数及计划收储数量详见附件2)。
(四)宣传推广和技术总结。形成秸秆可持续利用模式1套,建设秸秆资源台账1套,开展宣传培训和示范观摩1次以上,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次以上。
(五)持续规范农事用火。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项目实施主体等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抓好项目实施,为持续规范农事用火、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助力冬春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农业生产规律,强化宣传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三烧三不烧”(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要求,指导规范农事用火,妥善处理好农事生产性用火需求。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在全县开展新一轮森林防灭火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尤其涉及秸秆禁烧区的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在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协调好县域内其他具备秸秆收储、还田等能力的农机主体(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企业等)参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形成从源头上减少因违规焚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隐患的工作体系(县域内其他具备秸秆收储、还田能力农机主体详见附件7)。
四、进度安排
2025年7月,开展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初审、结果公示;
2025年8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025年9-11月,项目实施;
2025年12月,完成资料收集、成果总结和项目验收。
五、资金使用
(一)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6号)文件精神,下达开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资金232万元。项目以先建后补方式实施。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
通过网上公开遴选和初审,确定开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6家,分别为开阳县为农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主要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社会化服务和秸秆收储运及加工;开阳硒惠农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社会化服务;开阳合纵农跃农机租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社会化服务;龙岗镇大水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秸秆收储运及加工;开阳何小伍秸秆回收加工厂主要开展秸秆收储及加工利用;贵州地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开展秸秆收储加工商品有机肥。
项目总投资355.542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2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3.5424万元。机具/设备补助比例为中央资金占比49%、企业自筹占比51%。机械化科学还田补助资金和宣传培训资金均为中央财政资金。
1.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支持开阳县为农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购置轮式拖拉机(含北斗智能信息农机终端)6台、旋耕机6台,投入金额126.22万元,其中央财政资金61.8478万元,企业自筹64.3722万元,支持开展秸秆机械化科学还田,服务范围楠木渡镇、冯三镇、花梨镇、米坪乡、永温镇,服务面积5000亩,补助标准100元/亩,补助金额50万元;支持开阳硒惠农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秸秆机械化科学还田,服务范围龙岗镇、南江乡、毛云乡,服务面积3000亩,补助标准100元/亩,补助金额30万元;支持开阳合纵农跃农机租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机械化科学还田,服务范围云开街道、硒城街道、紫兴街道、禾丰乡,服务面积3200亩,补助标准100元/亩,补助金额32万元。开展玉米秸秆粉碎翻埋还田时翻耕深度≥20cm。
2.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在龙岗镇大水塘村、云开街道温泉村、楠木渡镇建设秸秆收储转运点各1个。支持龙岗镇大水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配备叉车1台、秸秆转运车1台、固定式秸秆粉碎打包机1台、传输带(8米)1套;支持开阳县为农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配备叉车1台,秸秆转运车1台,移动式秸秆粉碎打包机2台;支持开阳何小伍秸秆回收加工厂配备铡草车+粉碎打包机1套。共投入资金108.92万元,其中央资金53.3708万元,企业自筹55.5492万元。
3.秸秆肥料化利用。支持贵州地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置秸秆粉碎机3台,投入金额7.1万元,其中央财政资金3.479万元,企业自筹3.621万元。
4.宣传培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1次,开展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次,投入金额1.3024万元。
5.项目验收。原则上享受本项目农机购置补助的农机具,不再叠加享受中央农机具购置资金补贴。实施主体完成机具/设备购置后,提供购置机具/设备相关资料,县乡两级开展现场核实、登记、验收,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备案。秸秆机械化科学还田服务原则上已享受农业社会化服务机耕补贴的地块,不再享受本项目社会化服务补助。实施主体需提供作物秸秆机械化科学还田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户种植地块信息、面积、还田翻犁图片、农户签字等)。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开展还田面积核实,县农业农村局按不少于还田面积20%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项目资金拨付以最终设备采购凭证和实际还田面积为准。项目任务分解详见附件3,项目资金投资概算详见附件4。秸秆科学还田实施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5,秸秆收储统计表详见附件6。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科。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开展工作指导协调、项目资料收集、汇总上报数据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聂小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孔 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安 琼 云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繁 硒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明端 紫兴街道办事处人大党工委主任
叶星呈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任中钰 龙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芳霞 冯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姚 攀 永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冯 艳 花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洪鹄 禾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正芬 南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方 润 毛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培元 米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二)强化技术指导。加强项目技术服务和指导力度,组建县乡两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组,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耕地质量科、农机技术推广科、农业社会化服务科以及项目涉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检查核实、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推广适宜本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项目建设质效。技术指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孔 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周 凯 县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科负责人
王忠俊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科负责人
谷 军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科负责人
刘敏洁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周前艳 县农业农村局农艺师
姚克军 云开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段真发 硒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艺师
周碧生 紫兴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德江 楠木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忠军 龙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 敏 冯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姜 晓 永温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旭东 花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传斌 南江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应中 禾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波 毛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 超 米坪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三)强化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调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