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奖补对象遴选的通知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奖补对象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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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65号)、《贵州省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项目要求和农时及生产实际,经研究同意,现将遴选通知印发给大家,请大家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奖补要求的各类主体及时申报。

一、奖补方式

资金奖补。

二、奖补作物

水稻、玉米(籽粒玉米,不含转基因玉米和鲜食玉米)。

三、奖补对象

1.2026年在开阳县域内耕地上实际种植水稻面积≥15亩的大户和实际种植水稻面积≥50亩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

2.2026年在开阳县域内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籽粒玉米,不含转基因玉米和鲜食玉米)面积≥50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

注意:可以水稻、玉米都申报,但是种植面积计算是按单个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计算,且必须达到上述面积要求的下限,否则不予奖补。例如:xx农户实际种植水稻10亩和玉米40亩,单个作物实际种植面积都没有达到上述面积要求的下限,不予奖补;xx农户实际种植水稻10亩和玉米50亩,单个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只有玉米达到上述面积要求的下限,那么只能申报玉米这一个作物进行奖补,奖补面积按照玉米实际种植面积50亩计算,水稻不予奖补;xx农户实际种植水稻15亩和玉米50亩,单个作物实际种植面积都达到上述面积要求的下限,两个作物都可以申报奖补。

四、奖补标准

原则上按照1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具体奖补标准根据项目资金总量除以实际符合奖补总面积进行测算,且不得超过省级方案里要求的每亩奖补上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结余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注意:为防止“垒大户”,本项目对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每个合作社(含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农场奖补金额不超过4万元,每户大户奖补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五、遴选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主体意愿,由主体自愿自主申报,符合奖补对象的主体自行从所在地村委会领取申报表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交到所在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并执行乡、村两级同步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初步明确拟奖补对象。

六、时限要求

申报材料递交县农业农村局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下午17:00,逾期视为主体放弃申报或乡镇放弃推荐。


附件:开阳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奖补对象申报表.docx


(联系人:刘小飞;电话:0851-87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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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