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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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贯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监督食盐安全执法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宋邦鑫

联系电话:8725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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