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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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现将《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确保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助力“三农”和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省局关于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部署(黔市监办函〔2020〕164号)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按照省局、市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强化监管责任,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坚守市场监管的职责使命,助推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严厉查处食品假冒伪劣行为。严查严打未经生产许可违规生产、无照经营以及制售不合格食品、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在食品的包装上虚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识信息,在食品的包装上使用与知名食品企业的外观、包装、商标或者厂名、厂址、商标,虚构食品含量、成分,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一是突出重点检查食品种类,结合当地农村食品消费习俗,重点检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检查对象,在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着重检查食品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当地民俗,在重要的节假日、婚丧嫁娶、农忙耕种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间段,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强化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一是根据市场监管、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部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执法,同时按照省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的要求,加强刑行衔接机制,做好涉刑案件移送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处罚到人”的要求。二是结合打击侵权假冒行动、白酒市场执法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力度,有效打击和防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特别是涉及外地企业的案件线索信息应及时通报当地部门。

(四)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氛围。在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高效做好食品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充分利用重要节假日以及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同时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并及时向社会曝光,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大队、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分局要按职责分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执法力量,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二)加强督促指导。通过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及时通报、追究责任。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部门要将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以信息、简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报县局执法大队,并于6月14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9月2日前报送1-3季度工作情况、11月12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报送材料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等),大要案件、重大舆情等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孙骁;联系电话:0851-87259570;电子邮箱:13491775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