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市监发〔2024〕3号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开阳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开市监发〔2024〕3号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阳县教育局 开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开阳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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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园食材配送企业:

《开阳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阳县教育局开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开阳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风险隐患。根据《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开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园食堂、校园大宗食材配送单位等校园食品经营主体存在以下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应给予相应奖励: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六)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七)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生食类及冷荤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材食品,以及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八)校园食堂在设施设备配置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卫生、加工操作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

(九)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

二、奖励条件

1.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详细、准确的违法线索,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物、事实经过等关键信息,以及相关的照片、视频、票据、文件等关键证据;

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教育部门掌握;

3.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核查属实,并在奖励范围内;

4.原则上举报奖励为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核实身份和发放奖励。对于匿名举报,在查证属实且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也可给予奖励。

5.同一事项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同一事项进行举报奖励分配。

6.不予奖励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实施违法行为人的举报(内部举报人除外);有任何证据证明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得其他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奖励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三、奖励标准

1.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1000元。

2.一般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金额600元。

3.轻微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额200元。

四、奖励程序

(一)举报核实:在接到举报后,受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二)奖励申请:举报在调查核实完成后,或立案案件结案、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告知举报人。

(三)奖励审批:奖励资金来源及支付由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商定。

(四)奖励发放: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励。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举报热线

开阳县市场监管局举报热线:0851-87250462

开阳县教育局举报热线:0851-87253009

六、监督管理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申报和发放管理,设立举报档案,做好汇总统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

(二)举报受理和核查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举报人伪造材料、隐瞒事实,取得举报奖励,或者经查实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奖励实施部门有权收回奖励奖金。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奖励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奖励制度由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开阳县教育局、开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