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组织人事等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务发展规划、计划及防洪排涝、水旱灾害、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协助处置水务应急事件;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设管理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科)。负责水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审批)及呈报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和验收;负责水务行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及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其岸线、堤防等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流治理、开发及采砂许可,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日常维护、整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水源工程(骨干水源工程等)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指导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管理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资源科(开阳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调查、水资源评价、水资源有偿使用、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等工作;负责城乡供水保障、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及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编制本县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过境河流有关事务;负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协助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主办:开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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