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内设科室

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内设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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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维稳、公产、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 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水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县级水务部门预算,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开阳县水务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融资的建议。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答复。负责工、青、妇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机关党务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7250388

(二)财务室

负责编制和执行单位预、决算计划及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把握经费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行;负责现金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会计业务,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本单位的资金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报告,给领导提出参考意见,当好领导参谋;负责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及水利经济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电话:87250148

(三)建设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科)职能

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呈报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和验收;负责水务建设市场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雨水储蓄利用灌溉工程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河流治理、开发及采砂许可;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全县病险水库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务工程设施日常维护、整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涉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工作;指导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报批。电话:87250588

(四)水资源科(开阳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职能

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调查、水资源评价、水资源有偿使用、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等工作;负责城乡供水保障、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及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编制本县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过境河流有关事务;负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协助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7250788

(五)开阳县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承办县水务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开展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水利法律和水行政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或参与水利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检查。组织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水行政规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和防治费)工作。协调、仲裁跨乡(镇)间水事纠纷,组织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普法的日常工作。电话:87251133

(六)水利工程管理站(河长制办公室)

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农村水利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水价改革;组织指导拟定灌区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计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病险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指导工程管理单位对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管护,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日常维护,水利整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县水利综合经营工作和农田水利管理制度的改革。

负责为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县、乡、村三级河长设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台账,统一设立举报受理电话,规范河长制公示牌设置,确保河长制规范履职;加强工作监管指导、上下游区域协调,统筹谋划落实河长制工作;督促各乡(镇)、社区严格执行河长日常工作制度,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并组织实施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87252100

(七)开阳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站

负责城乡供水管理及水质监测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饮水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宣传有关饮水安全知识;编制本县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供水行业的质量技术、运营服务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和计划停水工作;负责饮水工程规划、实施和建后运行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城乡供水保障工作。电话:87250588

(八)开阳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

负责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护技术规范的执行;依法保护和管理水土保持设施;负责审批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措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防治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水土设施补偿费、防治费的征收。电话:87252516

(九)项目办

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务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电话:8725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