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县级责任单位:
根据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河湖长办〔2022〕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胡春华副总理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建立完善流域河湖长协作机制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及《贵州省河湖长制“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推行流域河湖长制,进一步补齐流域统筹短板,提升流域统筹协调能力和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分级分段全面建立河湖长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设置县、乡、村三级流域河湖长,推动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干支流协调,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实施范围
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我县已分级分段全面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并于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本次推行流域河湖长制是我县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流域+区域设立县、乡、村三级流域河湖长,进一步补齐流域统筹短板,提升流域统筹协调能力和效率。
县、乡、村三级流域河湖长原则上由县、乡、村三级河湖长担任,具体设置为:河流干流所在区域最高一级河湖长担任该流域的流域河湖长,原河湖长对应责任单位继续作为该流域河湖长的责任单位,协助流域河湖长开展工作。
县、乡两级在10月底前建立流域河湖长体系。各级流域河湖长名录在原河湖名录基础上补充完善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河湖长公示牌。
三、工作职责
县、乡、村三级流域河湖长统筹协调推动解决责任流域内各类重大涉河问题,紧紧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责任流域内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
县级流域河湖长组织开展相应流域内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调解决相应流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明晰相应流域内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推动建立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流域内相关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县级总河湖长交办的任务。
县、乡级流域河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流域内河湖,组织开展相应流域内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相应流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相应流域内河湖问题整治,督促流域内相关河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流域内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流域内相关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解决流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有关问题;完成上级流域河湖长及本级总河湖长交办的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把实施流域河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有力有效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二)提供经费保障。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统筹相关资金用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和治理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涉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健全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为实行流域河湖长制提供资金保障。流域河湖长要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涉河湖涉水资金,形成治理合力,在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三)严格考核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体安全及效益发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涉河湖重大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纳入河流年度考核。加强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对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县,提请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对河湖长制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激励表彰,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流域内发生重大水生态环境问题的,相关干流河湖长及流域河湖长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开阳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开阳县县级流域河湖长名录
县级河湖长 |
县级责任单位 |
责任河湖 |
责任流域 |
王启云 (县委书记) 夏世飞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县水务局 |
洋水河 |
洋水河流域 |
孙 昕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黄启兆 (县政府副县长) |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县水务局 |
光洞河 |
光洞河流域 |
李必勇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怀惠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县应急管理局 |
鱼梁河 |
鱼梁河流域 |
刘文筑 (县政协主席) 胡 莹 (县政协副主席) |
县公安局 |
贯城河 |
贯城河流域 |
周 鹏 (县委副书记) |
县人社局 |
老堡河 |
老堡河流域 |
王兴文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
县交通运输局 |
乌江干流(开阳段) |
乌江干流(开阳段)流域 |
刘 宁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
县信访局 |
土桥河 |
土桥河流域 |
张小明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马岔河 |
马岔河流域 |
田 鹏 (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
县农业农村局 |
清水河 (南明河) |
清水河流域 |
张 勇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
县民宗局 |
小河沟河 |
小河沟河流域 |
吴 尧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
县文旅局 |
冷水河 |
冷水河流域 |
廖 海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党校校长(兼)) |
县市场监管局 |
龙水河 |
龙水河流域 |
王 鸿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县审计局 |
米坪河 |
米坪河流域 |
刘长林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县工商联 |
龙洞河 (马路河) |
龙洞河流域 |
田江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县卫生健康局 |
对门河 |
对门河流域 |
陆 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县司法局 |
罗广河 |
罗广河流域 |
段红莲 |
县工信局 |
大水井河(两岔河) |
大水井河流域 |
欧 波 (县政府副县长) |
县残联 |
桃桥河 |
桃桥河流域 |
万志慧 (县政协副主席) |
县自然资源局 |
龙洞湾河 |
龙洞湾河流域 |
谭黄河 (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
县商促局 |
头道河 |
头道河流域 |
蒋本骏 (县政协副主席) |
县民政局 |
翁堕河 (杠寨河) |
翁堕河流域 |
陈 谦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委员) |
县科协 |
石龙江河 |
石龙江河流域 |
许 忠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
县发改局 |
谷撒河 |
谷撒河流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