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工业、能源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开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工业、能源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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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乡(镇),各工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统计基础,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统计报表等工作的通知》、贵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工业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的通知》要求,决定2021年上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1年“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含规下抽样调查中正常填报调查表的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在库企业基础资料完整性

核查企业2018年以来的统计台账、统计原始凭证和统计报表的归档情况。

(二)在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1、核查2020年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2、核查2021年1-5月工业总产值、2021年1-4月营业收入。

3、核查2021年1-5月能源消费

三、核查安排及要求

(一)业务培训。6月2日在县局会议室召开全县上半年工业、能源数据质量核查业务培训会,各街道办、乡(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会。

(二)街道办、乡(镇)核查。各街道办、乡(镇)6月3日至6月15日实地核查辖区内的企业,企业是否达到规模、企业是否建立统计台账、报表是否打印归档、企业凭证是否齐全、企业是否独立填报数据等,6月16前《企业核查情况一览表》(附表2)经分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统计局。

(三)县级核查。县专业6月8日至6月30日对全县的工业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填写《企业核查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能源相关核查表,汇总后上报市统计局。

四、核查流程

(一)查看企业统计台账。企业的统计台账可采用自建模板或统计部门提供模板,可纸质也可以电子版。核查时应核实2018年以来的台账资料。新建企业应以上规入库日期为起始时间建立统计台账。

(二)查看企业原始凭证和统计报表,包括企业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出入库单、销售发票、会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和财务状况表、能源台账等。若数据有差异应当当面告知企业,同时详细核查差异原因和做好印证资料收集。

(三)填写数据核查表。根据核查情况填写企业核查情况一览表,街道办、乡(镇)核查时填写《企业核查情况一览表》(附表2),县级核查时填写《企业核查信息采集表》(附件1)及能源相关核查表。联系人:王亚丽  联系电话:872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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