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开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我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3年3月6日—9月20日

二、检查时间

2023年3月15日—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统计基础工作

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包括:(1)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否依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置;(2)统计台账、统计原始记录、统计档案是否依法设置和健全;(3)是否依法进行统计,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上报统计资料和是否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二)统计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一至三季度涉及统计资料是否发生了下列统计违法行为: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特别是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2.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3.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4.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5.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6.漠视损害群众利益的;7.有其他统计违法行为的。

(三)重点检查内容

各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四、检查方法

一听汇报;二看资料(统计报表及会计报表);三查数据质量。

五、检查要求

1.按照“双随机”执法工作流程,每个检查组至少2人(其中组长一人、成员一人及以上)并持检查证件;

2.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员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参加;

3.检查内容为2022年统计年报及2023年一至三季度的所有统计资料、原始凭证、统计台账及统计档案,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