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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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以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执法职能。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市场(含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和体育等)和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行业标准。

(二)依法行使文化市场(含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和体育等)和旅游业等有关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及县人民政府按规定批准的其他行政处罚职能。

(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旅游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

(四)受理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举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五)负责落实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承担开阳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六)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 责 人:汤咏洪

联系电话:0851-87221319;

办公地址:开阳县开洲大道体育馆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