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文化馆

开阳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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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开阳县文化馆为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社会文化教育培训和基层群众文化辅导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

1.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举办文化艺术培训、展演、展览、讲座,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3.负责研究群众文化理论,搜集、整理、研究民族民间文学艺术。

4.负责对全县各基层文化队伍、骨干和群众业余文艺团队进行业务指导、强化文艺团队建设。

5.负责组织文艺骨干文化下乡,定期下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6.组织、指导创作群众文艺精品,提升文艺创作水平。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刘 美

联系电话:0851-87250882;

办公地址:开阳县开洲大道30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