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卫计办:
根据《关于统筹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实施细则》(黔财教〔2012〕68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经本人申请,乡(镇)、县逐级审查、审核。2020年全县发放贵阳市农村计生两户父母亡故一次性抚慰金对象共26户,金额5.2万元,按市、县各承担50%,县应匹配2.6万元。现反馈给各乡(镇、街道),请做好宣传工作。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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