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卫健发〔2021〕28号开阳县2021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安排意见

开卫健发〔2021〕28号开阳县2021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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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2021年,全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我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两死亡”监测

2021年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8/10万、5.0‰和7‰以内,区域内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

(二)妇幼健康服务

1.孕产妇管理:杜绝虚假档案,孕产妇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早孕检测率达93%,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93%,产后访视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孕妇贫血率低于15%。

2.儿童管理:杜绝虚假档案,新生儿访视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3%,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91%,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率达65%,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7%。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提高孕期检测率达95%以上,孕早期检测率70%以上;HIV感染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达95%,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

4.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叶酸服用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知识知晓率达95%。

5.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85%以上,各助产医疗机构分娩活产数筛查率95%以上,初筛阳性转诊到位率达90%。

6.新生儿听力筛查:听力筛查率达65%,未通过筛查复筛率达70%。

7.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采血合格率达98%,可疑阳性新生儿召回率达85%,不合格标本重采率达98%,新生儿家长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90%以上。

8.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6-36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发放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90%以上,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省卫健委调整为应服尽服、愿服尽服全覆盖)

9.“两癌”筛查项目:任务完成率达10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90%,乳腺癌早诊率60%,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10.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

11.妊娠风险管理:孕产妇筛查率100%,妊娠风险管理率100%。

12.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避孕药具获得率达95%以上。

13.完善产前筛查/诊断服务网络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产前筛查率达60%以上,规范无创DNA产前筛查技术。

14.母子健康手册:2021年全县孕产妇《贵州省母子健康手册》使用率以县为单位,需达到95%。

15.民生基因检测项目:2020-2021年度该项目完成率需达到100%。

(三)其它

1.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甲”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做好“二甲”复评审工作,确保复评顺利通过。

2.持续巩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爱婴医院成果,开展母乳喂养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宣教。

3.启动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工作。

4.全力推进对口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全县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人员要在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特别是妇幼健康事业的领导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放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通过党史学习与实际工作要结合,深入了解各单位、各领域妇幼健康发展历史和形势需求变化,深入了解在新时期妇幼健康形势和任务,通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全心全意投入到我县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去,为母婴安全和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严防死守、毫不松懈,坚决做好妇幼人群疫情防控

将儿童和孕产妇疫情防控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风险防控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建立儿童和孕产妇基础数据库。要

将院感防控、防控制度和自我防护做为重点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成果,杜绝发生妇幼疫情交叉感染或扩散之类严重后果的发生。

(三)加强党建和乡村振兴工作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业务、乡村振兴等工作同步谋划、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把妇幼健康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妇幼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进妇幼健康制度建设。做好民生实事“两癌筛查”、“民生基因检测”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夯实基层人才队伍。深化妇幼健康联学联建,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

(四)深入落实母婴安全制度,落实责任,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孕产妇风险防控和分级管理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贵阳市严控孕产妇死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卫健发〔2020〕154号)要求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职责分工、监督指导和问责整改,有效保障母婴安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服务质量、落实技术规范、强化应急响应。

1.落实国家孕产妇风险防控和分级管理要求

一是严格管理孕期保健,切实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移。二是严格执行孕产妇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实施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三是将严控孕产妇死亡专项行动变为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监督检查和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孕产妇死亡、危重发生后就诊保健管理和诊治流程全程倒查追踪和问责机制,对孕期管理不到位、保健干预措施不力、未落实首诊负责制、未规范应急响应和转运、产科质量下滑或规范落实不到位、救治协调保障不力等情形实施问责措施,确保严控孕产妇死亡专项工作做到:筛得出来、管理到位、干预得力、就诊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转运及时、救治有效,对每1例高危孕产妇的救治保障多学科合作到位、区域联动协调到位、救治资源协调到位,杜绝可避免孕产妇死亡的发生,努力实现孕产妇死亡控制的目标任务。

3.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

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面落实医疗机构核心制度和母婴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规范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和转运流程,确保每一例危重孕产妇和每一例危重新生儿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不断提高救治成功率。

4.强化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调查和评审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危重孕产妇调查评审,强化评审结果的应用,逐步建立可避免孕产妇死亡是全程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全面做好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专项工作

县妇幼保健院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责任明确到人专职做好指标统计填报、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撰写,要认真按照省级培训要求,熟练掌握指定定义、全面统计和总结工作业绩、如实准确填报、杜绝编造相关统计指标或数据,确保绩效考核客观、真实反映各妇幼保健机构发展运行现状。

(六)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

1.积极推动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工作。

(1)启动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工作。

(2)县妇幼保健院按“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做好“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工作,确保复评顺利通过。

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门诊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卫生院妇幼健康门诊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门诊标准化建设率达到80%。

3.加强县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县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设施设备、救治能力、规范管理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规范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规范救治和规范转运。

4.加强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建设

县妇幼保健院加强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建设,深化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在乡镇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

5.加强孕妇学校功能

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孕妇学校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妇幼健康教育和项目宣传功能。

(七)优化生育全程服务

1.以《贵州省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服务,满足妇女不同时期健康需求,推动落实基本避孕、绝经后宫内节育器取出服务,促进生殖健康各项服务。要将妇幼健康全程服务与健康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将贫困孕产妇、贫困儿童和家庭全面纳入全程服务管理,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资金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内涵,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促进妇幼健康全程服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我县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县妇幼人群和家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强化项目督导

县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辖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妇幼健康全程服务要求落实每月定期督导检查,县卫健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督导检查,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适时对重视度不够、项目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开展通报批评、行政约谈等责任追究。

(八)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强化新生儿保健和高危儿管理,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加强儿童健康管理,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规范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口腔、耳及听力保健服务。

(九)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1.强化宣传和健康教育

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干预、救助政策,不断提升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出生缺陷干预救治氛围。

2.强化项目管理和质量

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等)、二级预防(孕期检查、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民生基因检测等)、三级预防(新生儿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民生基因检测、干预求助等)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质量。

(十)加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

一是巩固扩展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确保避孕药具易得。二是要落实药具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规范使用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管理业务信息新系统。三是二次剖宫产生产的同时,劝导产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十一)强化行业监管

1.全面做好母婴保健从业人员依法管理

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依法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及业务进行管理,严格准入,加强培训、考试考核和校验工作。

2.强化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

全面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出生医学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贵州省母子健康手册》等)的申领、安全存放、保管运输、规范签发、信息统计、责任追究等工作。

(十二)强化信息建设

1.全面落实国家妇幼卫生监督制度

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项目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规范信息监测和报送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信息监测和报送制度,不断提升信息质量。

2.全面推动“健康贵阳 智慧妇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贵阳市“健康贵阳智慧妇幼”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筑卫计发〔2018〕363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支持平台建设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妇幼健康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积极推动国家、省、市、县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有关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系统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工作。

(十三)加强妇幼健康宣传

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社会宣传,营造“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爱婴爱母社会氛围。开展基层故事、科普作品征集,开设妇幼健康科普宣传专栏。开展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地贫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卫计办、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妇幼健康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妇幼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进妇幼健康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局党委安排的妇幼健康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以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为目标,确保2021年妇幼健康各项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经费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基础上规范使用

要加强对妇幼健康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经费使用和管理要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统筹用好妇幼相关经费,确保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三)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落实中央八项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增强调查研究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业务和行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群众看病难、过度医疗、乱收费、医疗环境安全、行风建设不实等问题,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提升群众就医感受,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四)强化执行保障,确保妇幼健康各项目标的实现

各单位务必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卫生健康局的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重视执行力保障,不忘初心、牢记嘱托、团结协作、努力拼搏,促进我县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快速发展。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