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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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区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曾   波

   办公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南江路128号;

   联系电话:0851—87227577;

   传真号码:0851—87221818;

   邮政编码:550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南江路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