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城市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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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市政规划设施维修,配置管理、维护市政设施;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城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标牌、指示灯、灯饰及机动车清洗点的监督和管理,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相关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及实施阶段的有关技术工作;负责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城市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完成相关课题调研任务;参与有关城市管理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负责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督促检查“门前三包”等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的收费及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检查无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违章建筑的巡查管控等工作;负责本行业有关特许经营监管工作;负责涉及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类工作事项。

负责全县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城市绿化和绿化广场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市绿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制定和执行本系统城市绿化方面的工作制度;制定城市绿化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实施城市绿化年度目标管理;组织划分城市绿地、绿化广场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区域;完善养护体系,督促落实城市绿化、绿化广场责任区、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养护,对城市绿化、绿化广场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督促指导城市绿化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各项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街景布置和氛围营造;负责权限范围内占用绿地、移伐城市树木的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创建工作。负责公园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指导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公园编制、审查公园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公园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实施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公园开展申报、评级、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制定并执行公园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公园开展卫生保洁、绿地维护、设施维护、环境美化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园管理创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其他管理事项;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开阳县城北路4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51—87253206

负责人姓名:李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