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中央、国家、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交通管理、水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殡葬管理、人防管理、防震减灾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授权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2.负责全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配合做好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3.负责统筹指导、督促检查无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违章建筑的巡查管控、制止查处、组织拆除等行政处罚工作。
4.负责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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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谢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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