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开展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清查整顿工作?
答:通过全面清查整顿,坚决保障教师工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杜绝拖欠教师工资补贴,确保2020年底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教师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坚决规范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杜绝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本次清查整顿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清查整顿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2018年至2020年应发的教师工资补贴保障情况, 二是教育经费保障情况,三是克扣工资补助违规入股情况,四是其他相关问题。
四、教师应发工作补贴有哪些?
答:教师应发工资补贴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额绩效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业年金、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五、如何比较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答:本次清查整顿采取义务教育教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超额绩效工资与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性补贴进行比较。
六、如何清查教育经费保障情况?
答:本次清查整顿主要看是否截留、克扣、挤占、挪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教育工程项目资金等教育经费情况。
七、如何清查克扣工资补助违规入股情况?
答:主要看是否存在变相、强制要求教师存款和学生资助资金入股等违规行为。
八、如何安排清查整顿时间?
答:清查整顿主要从全面自查、整改落实、督促检查、成果巩固从加以落实。2020年9月7日完成全面自查,12月31日前形成整改报告按程序上报,9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健全教师工资补贴发放监督机制,确保按月足额发放。
九、教师工资由哪些项目构成?
答:教师工资项目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超绩效工资。1.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浮动工资、教护10%”;2.绩效工资:包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3.津贴补贴:包含“边远地区津贴、附加基础性绩效、保留性津贴、教龄津贴、基层津贴”;4.超绩效(目标绩效考核奖);5.班主任津贴和农村教师补贴至2019年起已经纳入年终超绩效工资一次性发放。所有的工资项目均按照相关现行工资标准统一执行。
十、如何理解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
答:挤占可以首先理解为“借用”,即各专项资金账面反映存在,而货币资金实际余额小于账面专项资金余额,一般情况下对挤占的认定相对难度较大,除正常非专项资金调剂使用外,还存在弥补其他专项资金缺口的情况,可认定为挤占。挪用即未经批准“挪作他用”,专项资金账务已作处理,资金使用完毕或部分使用,但使用渠道完全违背了该专项资金指标文件所定项目或用途,即“钱”去“账”销。所谓的截留,是指扣留,即发放专项资金的过程中留下没有发放。挪用就是把专项资金私自篡改用途。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清查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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