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建设结构科学、优质高效、功能匹配的森林资源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地方森林质量,盘活森林资源,增加林农经济收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哪里?
答:冯三镇、楠木渡镇、龙岗镇、高寨乡、毛云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是什么?
答:开阳县66351.3亩森林经营权期限15年,进行木材经营开发。
四、项目建设意义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开阳县森林资源、激发林业发展活力,推进开阳县林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现拟采用政府、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合作模式,提高与社会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水平,加大开阳县林业投融资和经营开发力度。
五、项目建设模式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开阳县森林资源经营项目工作推进方案(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享有林地经营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乡镇平台公司经营,林地经营权流转费第一个5年按20元/亩/年进行结算。每5年一个增长期,按10%递增进行经营。
六、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十四五”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是贵州林业草原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重要转型期,是特色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的加速期。
实施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公益林经营者对公益林中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效林,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公益林森林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发展以生产木材、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科学开展经营活动,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业草原产业经济效益,高质量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发展全域生态旅游,加强培育龙头企业,推动创建产业品牌,大力开拓销售市场,延长产业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创新林草生态资源培育制度。制定项目化、工程化、集团化造林管理制度,改变造林传统模式,实行社会化造林,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创新组织模式。
名词解释
林地流转: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将其使用权按照一定的程序,以有偿的方式,由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经济行为。
国家储备林:国家储备林是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国家储备林建设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的生动诠释,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