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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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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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县房屋调查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建办质函〔2021〕248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黔建通〔2021〕22号)、《贵阳市贵安新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筑灾险普发〔2021〕1号)、《贵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实施方案》(筑建通〔2021〕2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全面摸清房屋建筑承载体空间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满足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承灾体信息需求,支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

三、调查对象是哪些?

答:2020年12月31日在开阳县行政区域内实际存在的房屋建筑。房屋建筑包括所有城镇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和所有农村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在建城镇房屋建筑工程、未建成使用的农村房屋建筑工程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的房屋建筑,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四、如何实施?

(一)工作准备阶段(住建部调查底图下发前)

1.制定《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2.组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住建领域领导小组,建立普查工作机制,明确联络员;

3.按程序选定第三方机构;

4.向财政部门申请经费预算;

5.组织开展普查培训工作;

6.按期调度全县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7.通过内业对已有成果、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二)全面调查阶段(住建部地图下发至2022年1月1日)

1.组织普查员全面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工作,采取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数据收集和实地调查。内业人员在技术支持单位协助下,负责多渠道、多方式获取和采集基础数据,并以国家统一提供的高清影像图斑数据为基础,整理录入现有数据。外业调查全程采用信息化工作模式,调查人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调查对象信息并及时联网传输;

2.对各乡(镇、街道)的房屋建筑调查进度和数据质量进行督导,确保调查进度和过程数据质量;

3.将调查成果(含调查数据、工作报告、数据质量检查报告)纵向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横向报县普查办。

(三)评估总结阶段

1.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抽检意见进行整改;

2.总结全县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探索调查数据、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

五、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质量把控。

(三)严格调查纪律。

(四)强化工作保障。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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