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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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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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显著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一是优化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局;二是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源地环境管理更加规范;三是水源地支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范围

开阳县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4个农村千人以上和1个划定监管范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涉及水源地流。

四、推进落实的举措

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专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升水源地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有关部门要督促、协调和指导地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原文:开府办函〔2023〕12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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