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进入
老年模式

无障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开阳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一、《开阳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起草背景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轻、中度污染天气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管控方案内容
  开阳县行政区域内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启动、终止条件和管控措施。

三、工作目标
  按照提前介入、提早布置、部门联动的原则,通过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管控措施,减缓污染程度,缩短污染持续时间,防止轻度和中度污染天气发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四、推进落实的举措

管控措施启动后,相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进行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每天报县大气办。县督办督查局会同县大气办按照下达的管控要求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问责。

五、专业词语解释

PM2.5: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一微米等于百万分之一米)的悬浮颗粒物。它在大气中滞留时间长,传输距离远,含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而且与其他空气污染物存在着复杂的转化关系。PM2.5易于滞留在终末细支气管和肺泡中,其中某些还可以穿透肺泡进入血液,也更易于吸附各种有毒的有机物和重金属元素,对健康的危害极大。

 原文:开府办函〔2023〕13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