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试行)》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理顺和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乡镇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调动乡镇培植财源、增收节支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县乡共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开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试行)》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财预〔2022〕11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3号)等有关规定。
三、《开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试行)》制定过程有哪些?
答:在原县乡财政体制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召开体制研究座谈会共同协商、征求各乡镇及部分县直单位的意见、县领导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健全优化后,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进行了修订,并按程序进行了报备、印发。
四、《开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试行)》体制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基本原则。建立健全财力增长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贡献相挂钩,注重资金使用绩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狠抓资金效益提升,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划分县、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配置县、乡财权,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促进县乡共同发展。
二是明确组织财政收入方法路径。主要通过协税护税及培植财源、挖掘盘活资源资产等方式组织收入。
三是乡镇分类。结合我县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因素,将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分为三个类别。
四是划定范围。进一步厘清县乡收入划分,明确乡镇收入支出范围。
五是核定收入支出基数。按属地划分,以上一年的收入为基础,结合全县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确定本年乡(镇)收入基数,基数一年一定,收入基数越高,支出基数越大。
六是激励约束。划定了财源建设、盘活资源资产、增收贡献奖励以及约束方式。
原文:开府发〔2023〕7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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