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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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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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决策部署,加强全县道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以下简称“治超”),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黔交执超〔202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方案》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方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 〕124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方案》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治超工作部署,深入分析治超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服务交通运输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要求,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扎实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更好保障道路和桥隧基础设施安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畅通安全。

三、《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开展路面联合执法。采取固定治超和流动治超相结合方式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严格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C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

(二)强化货运源头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矿山、煤场,水泥厂、砂石料场、货运场站和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重点货运源头清单并进行公示。深入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政策宣讲工作,宣传治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引导企业依法开展运输业务。针对重点源头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违法超限超载多发、频发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模式开展执法检查,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三)严查货车非法改装。现场执法查处货车非法改装行为,重点检查车辆车厢栏板、弹簧板、悬浮轴、可伸缩结构、外廓尺寸等货车改装情况,对非法改装货车,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查处,发现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查严处。

(四)健全抄送机制。建立健全源头治超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装载安全隐患问题线索抄送工作。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相关信息抄告车籍地所在交通主管部门和货运源头企业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相关规定。

原文:开府办函〔2023〕6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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