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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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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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是做好我县2013年以来农村项目资产的摸排,建立台账,对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资产进行确权颁证,对闲置低效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处置和盘活,进一步发挥农村项目资产效益。

二、《开阳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出台依据是什么?

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4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3〕78号)文件精神。

三、《开阳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中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有什么?

答:(1)县专班及成员单位:县专班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召开会议部署和调度,收集上报市专班台账、报表、总结及工作进度,组织迎接绩效考评等相关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做好本部门农村项目资产的摸排、确权、处置及盘活相关工作。

(2)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街道办)在辖区内建设的农村项目资产的摸排、确权、处置及盘活工作;负责配合专班成员单位(市、县平台公司)等在本辖区内农村项目资产的摸排、确权、处置及盘活工作。

四、名词解释:

1.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通村、通组公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渠水沟、安全饮水等水利设施,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2.经营性资产: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帮扶车间等固定资产,以及直接投入资金到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3.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农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固定资产等。

4.闲置:指已停用(包括停工、停建、停产)或停止运营一年以上的情形(仅针对经营性资产)。

5.低效:指以下情形之一,包括连续三年未获得分红的股权类农村项目资产、连续两年运营净收益为负的经营性资产、实际产能低于设计产能的50%、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地方政府认为其他需要清理盘活的低效农村项目资产(仅针对经营性资产)。

原文:开府办函〔2023〕99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  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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