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本县食品安全事故,完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使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指挥有序、决策科学、保障有力,以增强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综合管理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贵州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贵阳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适用的设备范围有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开阳县行政区域内,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病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是什么?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成立开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重要信息;负责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负责向县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原文:开府办函〔2023〕11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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