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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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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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出台背景及目的是什么?

答: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建设内容多,涉及范围广,需征占(用)土地,为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提升县城生态环境质量,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筑府发〔2023〕26号)《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开府发〔2017〕10号)等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二、《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方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坚持“依法补偿、公开透明、以人为本、权益保障”原则,政策上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农户的利益,同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切实提升县城区生态环境,改善马岔河水环境质量。

三、《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重要举措有哪些?

答:组建各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街道办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该地块土地征收的协调、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实施步骤有哪些?

    答:1.明确征地范围,存档备案。土地面积测绘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统一测绘,出具每宗地的勘界报告,各街道办事处汇总辖区内测绘结果后报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存档备案,测绘费纳入土地征收成本进行核算。

    2.严格按标准补偿。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筑府发〔2023〕26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按照《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开府发〔2017〕10号、18号)及《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开府发〔2021〕8号)文件执行。

    五、《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中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项目土地勘丈、补偿、复核审定等工作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成员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安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令行禁止,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适时进行提醒或通报,对不履职、不尽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开府办函〔2024〕20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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