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开阳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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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开阳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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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制度制定的政策依据?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24]3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开阳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体要求如何?

答:联席会议制度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聚焦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协同联动,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三、开阳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的内容?

答:联席会议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联席会议组成;2.主要任务;3.工作机制;4.工作要求。

四、开阳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要求?

答:(一)联席会议不作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带队或派员参加监督检查,共同推进全县财会监督工作。

(二)各部门要完善加强财会监督的相关制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于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开府办函〔2024〕29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阳县财会监督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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