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开阳县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阳市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筑府办函[2025]1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二、《机制》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开阳县增收化债工作落地落实,持续加大开阳县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加快资产资源处置变现。
三、《机制》的内容是什么?
答:资产资源处置工作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架构;2.运行机制。
四、《机制》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目标导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增收化债决策部署,一体化推进开阳县区域内资产资源盘活,全面摸清资产资源底数,充分挖掘具有强大潜力的优质资产,突破盘活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及难点,不断探索盘活资产的新路径。
(二)坚持高位推动。召集人每月调度全县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副召集人每周进行调度,研究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国有与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日常工作,及时向召集人报告盘活进度。各工作组筛选出闲置低效资产,上报工作机制研究。
(三)落实主体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做好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强大合力。
(四)做好协调配合。各工作组要在工作机制统筹指导下,强化分工协作,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要密切配合,做好牵头领域的统筹、督促、指导。
(五)动态盘活。按照“边清边选边处置”的动态模式,摸底一项分析一项,成熟一项盘活一项。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各国有企业要如实反映资产资源情况,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瞒报,弄虚作假。于2025年3月底前再次对国有资产资源进行摸底、务必做到摸清国有资产资源的底数。县发改局牵头开展非国有资产资源摸底工作,于2025年3月底前建立台账,梳理出一批可盘活的非国有资产资源。
原文:开府办函〔2025〕8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开阳县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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