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708441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5〕8号 | 发布时间: | 2025-03-18 15:06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阳县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3月14日
开阳县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机制
为全力推进开阳县增收化债工作落地落实,持续加大开阳县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加快资产资源处置变现,特制定开阳县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一、组织结构
召 集 人:吕槐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徐春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欧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寅珑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诗玮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丁 飞 县发改局局长
陈 新 县财政局局长
袁长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永杰 县住建局局长
钟丽娟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党组书记
黄婷婷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陈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副主任。国有资产资源盘活由县财政局牵头,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由县发改局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可增补和调整相关单位作为工作机制专项工作组成员,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强大合力。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各工作组及时向机制办公室备案。工作机制不作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机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的,由县财政局代章。
工作机制下设综合协调、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非国有房地产项目盘活、项目手续办理6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分领域摸清资产资源底数,梳理出清单,定期筛选优质资产,协同配合、完成工作机制交办的事项。
二、运行机制
(一)目标导向。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增收化债决策部署,一体化推进开阳县区域内资产资源盘活,全面摸清资产资源底数,充分挖掘具有强大潜力的优质资产,突破盘活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及难点,不断探索盘活资产的新路径。
(二)坚持高位推动。召集人每月调度全县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副召集人每周进行调度,研究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国有与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日常工作,及时向召集人报告盘活进度。各工作组每周筛选一至两项闲置低效资产,上报工作机制研究。
(三)落实主体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做好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研究明确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方法,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统筹调度和任务推进,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强大合力。
(四)做好协调配合。各工作组要在工作机制统筹指导下,强化分工协作,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要密切配合,做好牵头领域的统筹、督促、指导。县财政局要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推介项目资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动态盘活。按照“边清边选边处置”的动态工作模式,摸底一项分析一项,成熟一项盘活一项。摸排并按时更新资产资源台账,及时分析每一项资产盘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寻找合适的盘活方式,实现资产的实质性盘活。
(六)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如实反映资产资源情况,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瞒报、弄虚作假。同时,要坚决杜绝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引发的道德风险和廉政风险。
(七)其他。县直有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于2025年3月底前再次对国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拖出清单,务必做到盘清国有资产资源底数。县发改局牵头开展非国有资产资源摸底工作,于2025年3月底前建立台账,梳理出一批可盘活的非国有资产资源。
附件:1.综合协调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2.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3.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4.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5.非国有房地产项目盘活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6.项目手续办理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附件1
综合协调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春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张诗玮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丁 飞 县发改局局长
陈 新 县财政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1.制定盘活方案。县财政局牵头制定开阳县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总方案及子方案、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子方案、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子方案。县发改局牵头制定开阳县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总方案。
2.梳理资产资源清单。县财政局梳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清单和国有企业资产资源清单;县发改局梳理需盘活的非国有资产资源清单。
3.及时调度。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分别及时调度各自牵头领域的盘活工作,按工作安排向机制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
4.承担工作机制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2
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春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张诗玮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 新 县财政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开阳县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摸底工作,摸清开阳县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底数,形成资产资源清单。
2.督促指导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落实开阳县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方案,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
3.每周筛选一至两项闲置低效优质资产,并重点推进,及时跟踪调度盘活情况,协调解决盘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承担工作机制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3
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组
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春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张诗玮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 新 县财政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开阳县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摸底工作,摸清开阳县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底数,形成资产资源清单。
2.督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落实开阳县国有企业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方案,压实各县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
3.每周筛选一至两项闲置低效优质资产,并重点推进,及时跟踪调度盘活情况,协调解决盘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承担工作机制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4
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组
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春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张诗玮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丁 飞 县发改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1. 牵头制定开阳县非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方案,建立需盘活的非国有资产资源清单,研究并提出可行的盘活路径和方法,加强国有与非国有联动,助力盘活一批示范性资产,提升资产价值,带动产业发展。
2.承担工作机制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5
非国有房地产项目盘活工作组
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欧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罗寅珑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永杰 县住建局局长
二、工作职责
1.牵头研究解决全县非国有资产中的房地产项目事宜,特别是存在遗留问题的房地产项目。
2.承担工作机制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件6
项目手续办理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春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欧 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罗寅珑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诗玮 县政府办副主任
丁 飞 县发改局局长
袁长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永杰 县住建局局长
钟丽娟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党组书记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容缺办理机制,协调解决国有项目资产和非国有项目资产手续不齐等问题,千方百计办理资产手续,达到可盘活条件。县发改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依法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项目单位按程序开展项目规划核验、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规划手续办理及规划验收;负责项目土地征收成本测算工作,结合项目业主单位的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负责协调林地手续办理;对不能及时完善手续的项目,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县住建局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负责权限内实施项目的手续办理及验收;负责消防手续办理及消防验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不能及时完善手续的项目,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指导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项目的项目业主单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或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负责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2.督促指导县直各单位、各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研究解决本区域国有项目资产和非国有项目资产手续不齐等问题。
3.承担工作机制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