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规划先行、建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要全面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完善村庄布局,集中力量编制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不断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规划定位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
(三)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五)坚持明确重点、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
四、工作目标
全县辖7镇8乡3街道办,111个行政村,19个居委会,其中30户以上自然村寨1241个。2018年我县已完成109个行政村,1241个30户以上自然村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及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要求,自2021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县域村庄规划编制调整工作。2021年底前完成县域村庄规划分类布局工作,同步完成2021-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实施自然村寨的村庄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照2022年底前完成50%、2023年完成剩余50%的计划,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调整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及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确定的村庄分类和布局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避免脱离实际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
村庄规划要做到“八个统筹、一个明确”,即:一是统筹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二是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生态空间格局。三是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四是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五是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因地制宜提出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规模、标准等要求。六是统筹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城乡产业用地布局,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空间集聚,合理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七是统筹农村住房布局。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八是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九是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明确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二)强化农民主体,尊重村民意愿
各乡(镇)、街道办应引导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规划批准后,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三)因地制宜,分类编制
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要抓住主要问题,聚焦重点,内容深度详略得当,不贪大求全。对于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编制实用的综合性规划。对于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各乡镇、街道办可结合实际,合理划分村庄类型,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划方法。
(四)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建设,优化功能布局
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促进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工业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乡(镇)的产业园区;对利用本地资源、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农村产业业态可根据实际条件就近布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要相对集中布局。
(五)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探索规划“留白”机制
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可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六)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彰显乡村特色优势
在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因地制宜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等管控边界。以“三调”为基础划好村庄建设边界,明确建筑高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保护历史文化和乡村风貌。
(七)加强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要将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细化落实到图斑地块,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用地及规划许可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规划由各乡(镇)、街道办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建立各级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孙昕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张勇、段红莲、欧波同志任副组长的开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单位、各街道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局,由陈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日常事务。
(二)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督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并将工作纳入各相关县直部门、乡镇及街道办年度目标考核。
(三)加大经费保障。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负责筹措,要切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深化舆论引导。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宣传有关政策制度和工作安排,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开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开阳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 昕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勇 县政府副县长
段红莲 县政府副县长
欧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 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双福 县发改局局长
杜玉梅 县财政局局长
刘 俊 县交通局局长
杨启成 县住建局局长
黄家纯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局长
唐 昊 县水务局局长
苏兴娅 县文旅局局长
陈方勇 县工信局局长
雷 军 县卫健局局长
李 栋 县民政局局长
周恒举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陈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督查指导,黄海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林楷、王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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