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054152 成文日期: 2022-05-24
文 号: 开府办发〔2022〕13号 发布时间: 2022-05-24 12:51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4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2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细化落实《贵阳贵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筑党发〔2022〕4号),大力实施“强省会”行动,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更大成效,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全面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批、谁编制”原则,依法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确定子项、办理程序,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中介服务、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数量限制、年检年报、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清理活动。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重复设立的行政许可等开展专项清理。

(四)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和标准等,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等,要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

(五)深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加大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有效提升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的审批效率。

(六)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5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56个工作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

(七)深入开展排污许可与环评改革试点工作。全力落实贵州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有关工作安排,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确保试点验收合格。

(八)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推动金融、能源、交通、公共事业等行业优化涉企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九)持续推动行政权力下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按照“强省会”行动部署要求,做好涉及开阳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定期对承接事项运行情况开展评估,确保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有效果”,切实做好监管工作,杜绝出现“批而不管”的现象。

二、持续推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公平

(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十一)严格控制涉企收费。严禁强制摊派、罚款创收,中介机构等服务收费,引导大型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收费。  

(十二)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严禁商协会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加强对商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监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涉企收费规定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十三)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跟踪审计及督查相关问题整改。对造成直达资金损失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四)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继续开展政策宣传及督促检查等工作,继续执行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保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常态化更新,确保征收各项收费基金公开、透明。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市场秩序

(十五)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为抓手,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点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督,强化部门综合监督和联合惩处,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十七)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严格按照应急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计划,科学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

(十八)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版本升级改版,实现双随机监管过程、检查结果等数据汇聚至“互联网+监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次门、查多次事”,降低企业负担。

(十九)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省打造“一网统管”体系的要求,将自建系统与省、市系统对接融通,汇聚共享监管业务数据。

(二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综合素质,着眼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国内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二十一)全力推动“一网通办”。持续推进系统融通、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大力推进全程网办、逐步推进“掌上办”。确保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9月底前达75%;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打造网上服务场景;实现县级2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项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

(二十二)全力推动“一窗办”。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6月底前,实现县级以上依申请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比例达100%,全面完成“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任务。

(二十三)全力推动“一次办”。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工程,按照“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现“集成服务套餐”事项“一次办”。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关键行业、高频事项,梳理“集成套餐服务”,12月底前,实现县本级“集成服务套餐”300个以上。

(二十四)全力推动“一表办”。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相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做好全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关联领取、审核发布工作,推进事项精细化、场景化、通俗化,推行政务服务“一表办”,9月底前,梳理公布县级“最多跑一次”事项、“一次也不跑”事项清单。

(二十五)全力推动“一站办”。实现“7×24小时”政务服务站建设全覆盖。结合“一圈两场三改”,围绕全市15分钟生活圈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村(居)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办”。同时聚焦企业引进、项目落地、投产经营等核心需求,因地制宜规范园区政务服务站(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二十六)全面深化“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全省通办”事项标准化,推动“全省通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居)。全面启用西南五省“跨省通办”业务系统,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事项覆盖范围和合作“朋友圈”,着力提升“跨省通办”业务办件量。12月底前,实现县级“跨省通办”事项达500个以上。

(二十七)实施服务发展突破工程。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服务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项目推动全链条服务,服务企业实施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集成服务;服务招商引资,把政务服务纳入招商引资项目条件。

(二十八)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政务大厅人、事、物、环境、形象、品牌等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管理,提升大厅运行水平。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差评”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差评问题整改反馈,切实提高服务质效。

(二十九)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加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做好《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实施工作,着力扩大普惠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十)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开展“千企面对面”行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摸清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五、打造贵人服务品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三十一)深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贵阳市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筑委厅〔2021〕47号)。制定开阳县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工作调度,推动落实,进一步做优做强“贵人服务”品牌。

(三十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以及有关案件行政处理的快速通道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专项预警制度,支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预警和战略分析服务。

(三十三)完善破产案件办理制度。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优化破产流程,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完善执行与破产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动执行与破产工作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三十四)加强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强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就业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贵州省公共招聘网”等平台作用,精准推送政策和岗位等就业信息,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十五)提升企业群众办电便捷度。按照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全力推动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工作落实。

(三十六)加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充分发挥媒体、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监管作用,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倒逼整改提升。

(三十七)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网等沟通平台,了解企业需求及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推企业发展。

(三十八)聚焦评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围绕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科学做好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准备工作,力争各项指标考评进一步提升。

附件:《开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附件

《开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

序号

事项名称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  

全面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批、谁编制”原则,依法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  

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

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流程图向社会公布,确定子项、办理程序,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中介服务、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数量限制、年检年报、收费标准等内容。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  

开展行政许可专项清理活动

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重复设立的行政许可等开展专项清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  

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和标准等,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等,要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  

深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审批改革

加大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有效提升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的审批效率。

县住建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6  

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间

按照省、市的部署,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5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56个工作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

县住建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  

深入开展排污许可与环评改革试点工作

全力落实贵州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有关工作安排,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确保试点验收合格。

市生态开阳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  

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推动金融、能源、交通、公共事业等行业优化涉企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府金融中心

县工信局

县交通局

县住建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  

持续推动行政权力下放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按照“强省会”行动部署要求,做好涉及开阳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定期对承接事项运行情况开展评估,确保权力事项“接得住、用得好、有效果”,切实做好监管工作,杜绝出现“批而不管”的现象。

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推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公平

10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  

严格控制涉企收费

严禁强制摊派、罚款创收,中介机构等服务收费,引导大型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收费。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管理

严禁商协会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加强对商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监管,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对违反涉企收费规定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

县民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跟踪审计及督查相关问题整改。对造成直达资金损失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县财政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4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

继续开展政策宣传及督促检查等工作,继续执行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保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常态化更新,确保征收各项收费基金公开、透明。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市场秩序

15  

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实施歧视性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促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用事业服务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规定为抓手,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6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点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督,强化部门综合监督和联合惩处,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

县医保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  

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

严格按照应急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计划,科学确定重点检查企业、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

县应急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8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版本升级改版,实现双随机监管过程、检查结果等数据汇聚至“互联网+监管”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次门、查多次事”,降低企业负担。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9  

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

按照省打造“一网统管”体系的要求,将自建系统与省市系统对接融通,汇聚共享监管业务数据。

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工信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综合素质,着眼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县司法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建设国内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21  

全力推动“一网通办”

持续推进系统融通、深入推进数据共享、大力推进全程网办、逐步推进“掌上办”。确保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9月底前达75%;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打造网上服务场景;实现县级2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项高频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提升移动政务服务便利化。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2  

全力推动“一窗办”

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6月底前,实现县级以上依申请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比例达100%,全面完成“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任务。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3  

全力推动“一次办”

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工程,按照“一次性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现“集成服务套餐”事项“一次办”。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关键行业、高频事项,梳理“集成套餐服务”,12月底前,实现县本级“集成服务套餐”300个以上。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4  

全力推动“一表办”

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相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做好全省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关联领取、审核发布工作,推进事项精细化、场景化、通俗化,推行政务服务“一表办”,9月底前,梳理公布县级“最多跑一次”事项、“一次也不跑”事项清单。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5  

全力推动“一站办”

实现“7×24小时”政务服务站建设全覆盖。结合“一圈两场三改”,围绕全市15分钟生活圈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办”。同时聚焦企业引进、项目落地、投产经营等核心需求,因地制宜规范园区政务服务站(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工作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6  

全面深化“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改革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全省通办”事项标准化,推动“全省通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启用西南五省“跨省通办”业务系统,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事项覆盖范围和合作“朋友圈”,着力提升“跨省通办”业务办件量。12月底前,实现县级“跨省通办”事项达500个以上。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7  

实施服务发展突破工程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服务企业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项目推动全链条服务,服务创业实施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集成服务;服务招商引资,把政务服务纳入招商引资项目条件。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8  

全力提升服务质量

加强政务大厅人、事、物、环境、形象、品牌等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管理,提升大厅运行水平。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差评”快速响应机制,强化差评问题整改反馈,切实提高服务质效。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9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加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做好《贵州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实施工作,着力扩大普惠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0  

持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加强开展“千企面对面”行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摸清企业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1  

深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贵阳市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制定开阳县2022年度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强化工作调度,推动落实,进一步做优做强“贵人服务”品牌。

县商促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2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以及有关案件行政处理的快速通道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专项预警制度,支持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预警和战略分析服务。

县市场监管局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商促局、县新闻出版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3  

完善破产案件办理制度

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优化破产流程,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完善执行与破产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动执行与破产工作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县法院

县司法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4  

加强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

加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就业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贵州省公共招聘网”等平台作用,精准推送政策和岗位等就业信息,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工作。

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5  

提升企业群众办电便捷度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全力推动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工作落实。

县供电局

县商促局

县工信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6  

加强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收集

充分发挥媒体、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监管作用,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倒逼整改提升。

县商促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7  

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网等沟通平台,了解企业需求及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助推企业发展。

开阳经开区

县商促局

县工信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委政法委

政法委、统战部、工商联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8  

聚焦评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围绕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科学做好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准备工作,力争各项指标考评进一步提升。

县商促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解读:

《开阳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