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开阳县“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957109 成文日期: 2020-05-08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84号 发布时间: 2020-05-08 11:5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开阳县“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8 字体:[ ]

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阳县“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单位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要求,加强规划衔接协调,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增强县级专项规划的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19〕178号)的总体部署,细化进度安排,强化衔接要求,完善论证方式,提高县级专项规划的编制效率和质量。

三、要严格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除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备案的规划,原则上不得编制或批准实施。各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各类规划,须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要负责调度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县级专项规划各牵头单位: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专项规划初稿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县级专项规划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2021年3月底前,按程序将县级专项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将审批文件和规划文本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符宁波;电话:87220392;邮箱:kyxfgjfnb@kaiyang.gov.cn)。

附件:开阳县“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附  件

开阳县“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序号

专项规划名称

责任单位

1

开阳县“十四五”产业布局与发展专项规划

县发改局

2

开阳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县发改局

3

开阳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

县工信局

4

开阳县“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县工信局

5

开阳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

县农业农村局

6

开阳县“十四五”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县硒产业发展中心

7

开阳县“十四五”水务发展专项规划

县水务局

8

开阳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

县交通局

9

开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县生态分局

10

开阳县“十四五”经济开发区发展专项规划

县经开区

11

开阳县“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12

开阳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县自然资源局

13

开阳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

县住建局

14

开阳县“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县教育局

15

开阳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县卫健局

16

开阳县“十四五”文体旅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县文旅局

17

开阳县“十四五”社会保障及城乡就业发展专项规划

县人社局

18

开阳县“十四五”社会治理专项规划

县委政法委

19

开阳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专项规划

县应急局

20

开阳县“十四五”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规划

县民宗局

21

开阳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县民政局


解读:

《开阳县“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