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975537 成文日期: 2021-09-05
文 号: 开府办函〔2021〕106号 发布时间: 2021-09-05 16:28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5 字体:[ ]

龙岗镇、双流镇、南江乡、禾丰乡、南龙乡人民政府,紫兴街道办,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省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涉林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制定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筑环督改通〔2021〕85号),要求扎实推进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切实落实好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对开阳风景名胜区进行勘界立标是依法依规开展对开阳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兼顾现有的各类规划、第三次国土调查等专项数据,全面完成开阳风景名胜区范围和功能区界线确认、立标和数据库建设,推动开阳风景名胜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2022年完成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的目标,确保开阳风景名胜区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二、工作任务

依法依规对开阳风景名胜区进行勘界立标,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准备工作、定标点预设和踏勘、定标点测量、工作底图更新和边界线标绘,边界附图和走向说明编制、定标点成果论证、立标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

(一)完善基础资料。县自然资源局要配合第三方收集整理开阳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始建、调整的批准文件,申报材料,风景名胜区景点、景区的完整性评价,范围和功能分区相关图件、文字描述和矢量数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和城镇开发边界数据,总体规划、科考报告、动植物资源调查等相关材料;当前存在的主要冲突,包括原住居民生产生活、耕地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建设;形成调查摸底专项报告后,报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据此开展勘界工作。

(二)开展勘界工作。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确定勘界立标队伍,全面开展勘界工作,对开阳风景名胜区面积、范围、功能区划等,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校准核实。承担勘界工作的队伍应当依法具备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资质资格的要求,拥有专业仪器设备,并长期从事勘测工作,具有一定勘界立标工作业绩,熟悉开阳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掌握一定的本地资源基础数据资料。同时,指导开阳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主动加强与当地自然资源涉及乡(镇、街道办)等部门沟通,确保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工作科学合理、准确详实,与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相衔接。

(三)严格成果审查及立标。勘界工作结束后,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要抓紧整理勘界成果,包括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勘界报告、定标点坐标、立标信息数据库等资料,形成勘界报告后,立即报县政府专题研究。

(四)建立数据库。依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勘界结果,对各开阳风景名胜区最终界线数据、勘界立标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图、边界点、定标点、边界地形图、附图、勘界报告、相关规划等进行汇总审核,按统一标准,建立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数据库,提高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五)提交成果资料。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勘界报告、定标点坐标和立标信息数据库等。

三、勘界立标范围

根据《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办护字〔2019〕129号)要求,对开阳风景名胜区80.29平方公里的范围开展勘界立标工作。

四、工作依据和原则

(一)依据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

(二)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法批准设定的风景名胜区,应当具备明确范围、面积和边界。依法勘界是风景名胜区必须完成的程序,勘界工作符合国家保密等相关规定。

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确定风景名胜区范围和边界应当确保保护对象和相关景观景点的原则性、完整性和适度性,采用现代技术和先进方法进行勘界,以矢量数据和卫星影像图作为标识风景名胜区范围和界限的基础,精准标定界线,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风景名胜区范围和界线予以公示,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并根据勘界结果组织设立界桩、界碑、指示牌等。

五、标识规格要求

开阳风景名胜区标识分为区碑标识、边界标识(界碑和界桩)、功能区桩标识和功能区(核心景区)禁入标识四大类五小类,共计268块。规格尺寸文字书写等参照GB/T20399—2006和LY/T1953—2011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及界桩设置标准》的通知(黔建景通〔2018〕16号)执行。其中区碑标识4块,尺寸(不含埋设部分):250cm(长)×150cm(高)×20cm(厚),材质:石材;边界标识界碑8块,尺寸:150cm(高)×80cm(宽)×10cm(厚),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50cm,材质:石材;边界标识界桩192块,尺寸:直径15cm,长度160cm,埋入地下30cm,材质:钢筋水泥柱;功能区桩标识(核心景区)59块,尺寸:高75cm,横断面为三角形,三边长为23cm×18cm×18cm,材质:钢筋水泥柱。埋地下深度20cm。功能区(核心景区)禁入标识5块,尺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材质:金属。

六、时间安排

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从2021年5月25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5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

及时召开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启动会议,安排部署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制定开阳县勘界立标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申请资金,委托第三方(采取公开招投标),与第三方签订工作合同等。

(二)勘界阶段(2022年1月—2022年4月)

完成开阳风景名胜区摸底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摸底报告,勘界队伍入场,开展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对开阳风景名胜区面积、范围、功能区划等进行校准核实,完成勘界工作。

(三)成果审查及立标阶段(2022年5月—2022年8月)

勘界工作结束后,勘界成果及勘界报告由县风景名胜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后,立即组织立标工作。

(四)验收及数据库建立阶段(2022年9月—12月)

对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进行初步验收(2022年9月);第三方对照初验意见进行整改(2022年10月);最终验收(2022年12月)。依据开阳风景名胜区领导小组确认和验收的勘界立标结果,对开阳风景名胜区最终界线数据、勘界立标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进行汇总,建立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数据库。

七、经费预算

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初步预算所需经费52.8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八、占地补偿办法

按照《开阳县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试行)》(开府发〔2017〕10号、开府发〔2017〕18号、开府发〔2021〕8号)文件要求,初步预估区碑补偿标准为300元/坐,界碑补偿为300元/坐,界桩补偿标准为100元/个,功能区桩补偿标准为100元/个,警示标识补偿标准为100元/个。

补偿办理:具体由涉及乡(镇、街道)统计上报县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数据审核后,由县自然资源局据实将补偿费统一划拨到各涉及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兑付给农户。

九、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此次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  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敖克逊(县生态移民办副主任<借调县政府办>)

陈  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明丽(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  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蒋万强(龙岗镇人大主席)

卢  涛(双流镇人大主席)

周新然(南江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  佳(禾丰乡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杨梳瑶(南龙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毕  玉(紫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组织委员)

杨  谭(县自然资源局十里画廊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人)

李  让(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罗义贤(县自然资源局财务室负责人)

王美忠(县自然资源局禾丰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陈昌军(县自然资源局南江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钟  伟(县自然资源局南龙乡国土资源所所长)

舒  恒(县自然资源局龙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文卫(县自然资源局双流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张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的总体工作。

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的统筹协调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必要的工作经费。

各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宣传发动工作,群众思想工作,立桩占地的补偿、边界协议书签订等协调服务工作。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后勤保障工作。

自然资源局财务室:负责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资金的拨付工作。

涉及乡镇国土所:负责配合做好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涉及部门(单位)要把开展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作为夯实风景名胜区管理基础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千方百计保障工作经费,集中力量,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涉及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涉及乡(镇、街道)国土所负责同志、县自然资源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开阳县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严格质量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勘界立标过程中相关图件、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严把质量关,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进度和质量并重。

(四)加强工作调度。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对勘界立标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情况要及时跟进,每季度对部门和单位勘界立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解读:《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