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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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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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省林业局关于认真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涉林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制定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通知》(筑环督改通〔2021〕85号),要求扎实推进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切实落实好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开展“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 工作目的是什么?

答:(一)对开阳风景名胜区范围和功能区界线确认、立标和数据库建设,有利于推动开阳风景名胜区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二)有利于开阳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确保开阳风景名胜区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三、开展“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一)严格成果审查。勘界工作结束后,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要整理勘界成果,包括边界矢量图、边界点坐标表、边界走向说明、边界附图、勘界报告、定标点坐标、立标信息数据库等资料,形成勘界报告后,立即报县政府专题研究。

(二)建立数据库。依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的勘界结果,对各开阳风景名胜区最终界线数据、勘界立标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图、边界点、定标点、边界地形图、附图、勘界报告、相关规划等进行汇总审核,按统一标准,建立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数据库,报省林业局进行验收,提高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开展“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的步骤是什么?

答:(一)时间安排。从2021年5月25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二)阶段划分。本次勘界立标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5月25日—2021年12月31日)

及时召开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启动会议,安排部署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制定开阳县勘界立标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申请资金,委托第三方(采取公开招投标),与第三方签订工作合同等。

2.勘界阶段(2022年1月—2022年4月)

完成开阳风景名胜区摸底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摸底报告,勘界队伍入场,开展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对开阳风景名胜区面积、范围、功能区划等进行校准核实,完成勘界工作。

3.成果审查及立标阶段(2022年5月—2022年8月)

勘界工作结束后,勘界成果及勘界报告由县风景名胜勘界立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后,立即组织立标工作。

4.验收及数据库建立阶段(2022年9月—12月)

对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进行初步验收(2022年9月);第三方对照初验意见进行整改(2022年10月);最终验收(2022年12月)。依据开阳风景名胜区领导小组确认和验收的勘界立标结果,对开阳风景名胜区最终界线数据、勘界立标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进行汇总,建立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数据库,最终上报省林业局进行验收。


原文: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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